戈登冷笑著道:“男人的事情你不懂。”
“我確實不懂。”程千尋呵呵笑著,手點了點戈登:“你的國家也不算小了,非要我的國家,他們的國家幹什麼,為了名還是為了利?哪怕為了名,你統一了所有國家,一百年裡你就是大英雄,五百年大家還記住你。但五千年呢,一萬年呢?你們誰知道五千年前的事情,誰知道?”
沒人知道,此時的蘇美爾文明也是在二十世紀初才發現,泥板上的文字是靠其他古代文字翻譯過來。無論多麼輝煌的時代,到最後就會深埋在地下。而人的骨頭比文字會更快的化為塵土。
侍女見不妙,上來扶她:“女王,你醉了,去休息吧。”
程千尋怎麼也合不攏嘴的咯咯笑,被侍女扶著往寢室走。雖然她腦子還算清醒著,也知道這樣說可能一點用都沒有,依舊哈哈笑著、走時大聲地自言自語著:“用千萬個人性命打下的江山,到最後只要出一個敗家的,還是別人的,打個屁呀!”
這一覺睡得香,很香,天塌下來也不管了。她也累了,卻不能垮,這才剛開始,還有百分之八十多的時間要混過去。
醒來就是為了等在王宮要結果的男人煩惱,程千尋睜開眼就感覺自己就象被圍困在蜘蛛網中央的可憐蟲子,而四周則是四隻虎視眈眈的大號蜘蛛。
寧可跑到冰天雪地裡,每天帶著隊友逃命、捕獵、找落腳地方。他們還有點事情做做,而不是每天窩在這個不到十平方公里的地方,也不會把所有精力全都加在她的頭上。
不能讓他們太閒著了,程千尋叫來了拉加西,詢問有沒有什麼可以娛樂的。
拉加西看著她:“什麼叫娛樂?”
“娛樂就是。。”程千尋想了想:“就象女祭司的跳舞。”
拉加西:“那是為了向神祈禱。”
“呃,那麼民眾平時空的時候幹什麼?”“平民從早忙到晚,需要種地、放羊,要麼做生意。”
“那麼有錢人呢,他們總有閒暇的時候吧?”“有呀,他們會清晨或者傍晚趁著太陽不熱,在自家的屋頂上喝著啤酒聽音樂。”
“還有什麼嗎?”心不死,就不信連個下棋、唱歌、打牌都沒有。
拉加西撓了撓剃得光溜溜的頭皮:“貴族有錢人的孩子,男孩從小就要去學校學習,女孩要學習禮儀和縫製衣服。而平民的孩子則要去幫忙放羊,做農活。如果說空下來幹什麼的話,那,那,那也只有。。。”
“只有什麼?”程千尋追問著。
拉加西恍然大悟地道:“那就是生孩子了。”
呃,難道和三個隊友玩生孩子?程千尋放棄了,好吧,這個時代能有肉吃就不錯了,別指望生活能豐富多彩。
生活乏味,那就創造生活吧。她想了想後,讓拉加西去準備。
午飯時,程千尋請三位王到王宮的露臺上。
皇宮前有一個大平臺,有時會作為王釋出訊息的平臺。聲音洪亮的專門人員,會站在上面,用特有的共鳴聲音,將所有要宣佈的話喊出來。
走上平臺後,程千尋笑呵呵地道:“每天都是這樣,還要忙公事。王也需要調劑一下,看到下面的嗎?是我專門準備的!”
戈登朝著下面看了眼疑惑地道:“是驢子?”
下面是一群毛驢,斯內德抬起一條眉毛:“是打算吃烤驢肉?”
魯道夫也不知道她要幹什麼:“是要騎著城中轉一圈嗎?”
“都不是!”程千尋一定要轉移一下這些精力旺盛的隊友注意力。她脫下那個已經死了的埃利卡王子送的臂環:“每人挑一頭,四頭驢一起從王宮大門出發,跑到城門口後再跑回來,誰先到,這件首飾就是誰的。”
比賽賽驢?三個隊友相互看看,都不知道程千尋這是要幹什麼。
程千尋繼續笑著道:“為了防止三位受傷,騎手選用你們自己的人。但三位包括我,誰輸了,要喝下整整一罈的啤酒作為懲罰。怎麼樣,怕輸就算了!”
戈登先一步嗤笑一聲:“這太簡單了,我一定贏。”
“什麼你會贏,別小看人。”斯內德對著戈登就不甘示弱地道:“我騎在驢背上打仗的時間,比睡覺的時間還要多。等著看我怎麼樣挑選出一頭好驢吧!”
戈登還要爭論什麼時,程千尋提醒:“你們再討論下去,烏魯那王要把好的毛驢給挑走了!”
兩人恍然大悟地去看,果然魯道夫趁著他們鬥嘴時,已經下去挑毛驢了。
“好陰險!”“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