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一路上也攔不住車,那麼多的人,不知道還以為是打結的,繞過後還加大油門。
程千尋穿著跑鞋,又經歷過一番長途跋涉,苦已經熬得住了,可只和電腦的大學教授可吃不消了。
他越走越慢,到後來一瘸一拐的,最後不顧身上黑色禮服會被弄髒而坐在了地上。
程千尋微微喘氣地過去,彎下腰:“教授,怎麼了?”
“我的腳好疼!”格羅斯將自己的一隻皮鞋脫了下來,揉搓著腳板。
程千尋看著回過來的魯道夫問:“還有多少路?”
魯道夫回答讓人差點沒翻白眼:“大約十公里吧!”
所謂的再走一段路可是至少十五公里路,她還能忍,可脫下襪子的格羅斯,在公路路燈的照射下,可以看到他腳上已經有個大泡了,大約走到明天早上也未必走得到。
“我來揹他吧!”戈登蹲了下來。
“反正人多!”雷格爾建議道:“一人背個一公里也就到市區了。”
大家都點了點頭,只能這樣,背不動就扛、扛不動就兩個人抬,人多好辦事、人多力量大。
此時一輛車又經過了,程千尋遙遙看到車燈,趕緊地揮動手臂。哪怕是小車子也好,先將格羅斯運到市區去。
這輛車顯然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