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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真的已經回想不起來了。
三年的時間,對她而言,已經很漫長了。
不過想不起來也沒什麼關係,她只要知道,她已經習慣了喜歡他就可以了,而且現在這種狀態,她覺得挺快樂,這也就夠了。
只不過,她雖然追星,但她並不會因此失去理智,或許兩年前,她還在上初中的時候,會那樣不想不顧,但現在,她已經理智了很多。
明星人前一套,人後一套的新聞屢見不鮮。
她偶爾也想過,如果他也和他們一樣,那應該怎麼辦?
她自然想不出什麼所以然來,否則,她也不會在那兩年裡一直堅守。
不過,她還是希望,至少讓我喜歡的那個你一直存在下去,哪怕僅僅是在螢幕中也好。
只不過……
怎麼那個經紀人編出來的資訊竟然和自己一樣,十六七歲的女粉絲。切,真是有些不爽。她的嘴巴撅的高高的,心中忿忿的想到。
螢幕中,那位嘉賓聽到這個訊息之後,失神的坐回了座椅。
切。
這個就有些假了吧。
演技浮誇。
她癟了癟嘴巴,這麼想到。
一個粉絲出事情。
你擔心,你焦慮,這些都可以理解。
但是你這一一副失魂落魄的樣子就有些過分了吧。雖然她是粉絲中的一員,但她可不認為粉絲能夠對藝人造成什麼樣的影響。
這很明顯嗎,雙方的地位本身就不對等。
多少粉絲守在偶像公司門口,一蹲就是半天一天,可是卻連偶像的一個微笑都得不到。
這種事情簡直太常見了。
只是知道歸知道,並不妨礙她喜歡她的偶像。
或許有的粉絲希望能夠獲得偶像的回應。但她不是,她覺得自己只要安安靜靜的喜歡就好了。
當然,如果能夠有一點點的回應,那自然就更好了。
比如說前一段時間,粉絲論壇給她們這些“元老”準備的特別許可權,雖然可能用不到,但是能夠知道自己的偶像知道自己,那就已經是非常值得開心的一件事情了。
想到這裡,她又有些開心的笑了起來。
然而隨後,從電視中傳出的聲音,將她嘴角的笑容完全擊碎。
“張鑫銳。”
一個名字從男嘉賓的最終說出,依舊看不見他的表情,但僅從聲音中,就能聽出他此時心情的沉重。
“啊?……你說什麼?”
“我說她的名字叫做張鑫銳。應該是吧。”男嘉賓將頭深深地低了下去,似乎是為她而感到悲傷?
沉默之後,他繼續說道。
“她現在應該是在上高二,學習成績很好的。是一個很開朗的小姑娘。”“論壇裡的人都很喜歡她,她從來都是很有禮貌。”
“你知道嗎?她第一次逃課是在初中,為了參加我的籤售會。然後被她媽媽狠狠的揍了一頓。”
電視中的對話依然在繼續。
但此刻,她卻已經完全聽不進去了。
張鑫銳?
那,那可是她的名字!
十六七歲。
女性。
如果這些都可以是巧合的話,那他後面說的那些。
正在上高二。
學習成績很好。
性格開朗。
這些都完全吻合。更何況她初中的時候就為了參加籤售會,逃課被發現,被狠狠的揍了一頓!
這件事情自己一直引以為恥,也只在論壇裡發帖抱怨了一次。
難道……他口中說的人……是自己?
她捂住自己的嘴,不敢置信的想到。
一個兩個還可以說是巧合,但這麼多完全一致,又怎麼用巧合兩個字來形容?
可是,如果真的是自己呢?
那,那他會不會就是“言神”?
145。 笑容
可是,“言神”他又怎麼可能知道自己的名字?
這是不可能的。
自己又不像李玲她們,有機會和言神近距離接觸。
她也不像別的藝人的親媽粉,花錢給自家偶像買各種各樣的禮物。
她只是一個很普通很不起眼的粉絲,只是默默的支援,安靜的喜歡。
他……不可能知道自己的。
果然自己想多了吧。
肯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