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還不止花八萬塊呢。有錢人真他媽的想周到。可人們偏偏把他們想成傻B。
“嗯,要是每個男人都那麼慷慨的話,我賺到一百萬就收手不幹,好好找一個傻瓜結婚,然後生兒育女,做個好媽媽好老婆。嘻!”她眼裡一片光明,退卻了早熟的那一層東西,迴歸到十六七歲她本來的模樣。
和夢露相識久了,倒覺得她人挺不錯的,實在、誠實、義氣、愛憎分明。她是我在老麥歌廳裡談得最來的一個朋友。我也幫她解決過一些麻煩事兒。比如她身體不適或不願意出臺時,顧客強行要帶她走……這些事兒於從事這項工作的女人來說,總是避免不了的。
我們常在一起,所以老麥歌廳包括老麥在內的人都認為我和小曼已經有著戀愛的關係。吧檯女愛上業餘歌手,這似乎是件很合情合理的事。我們常常也一起出出進進的,尤其是,自我來到老麥歌廳後不久,夢露變了,主要是她出臺的次數少了,倒是常跳舞和陪客人喝酒。我知道夢露有點兒喜歡我了。
我承認我也喜歡她,但那不是愛,而是一種親密無間的友情。夢露雖然只讀到初中二年級,但她的情商卻特別高,她也大抵上是悟出來了幾分。我還看出來,她雖然給人以一種大大冽冽的樣子,她在我面前也多半是大大冽冽的,但她的內心裡也是有幾分自卑的。這自卑是在每次和她單獨在一起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