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部分(3 / 4)

小說:大漢龍騰 作者:連過十一人

看現下的情形,漢王決心以下,此事又是軍令,非是民法,連御史臺也是無法可想。”

徐光啟原本是今日前來諫言的諸人之首,此時心中已被張偉說服。又隱隱然知道他近日有意派兵圖北,唯恐江南生亂,是以一定要把這些亂源根除。

因嘆口氣,向張慎言道:“做大事者,有時候便需如此。你也不必再與漢王頂牛,他也有不得已的苦衷。況且,呂宋國嚮慕中華上邦,成祖年間甚至請求過內附歸屬一事,成祖因路遠難制,謝絕了事。今漢王有無敵水師,又何必不將這幾百萬的生民,遼闊富庶之土地收為我有?”

見有人不以為然,並不服氣,他又道:“漢王以戰起家,乃開國之君,與後世守成之主不同。切不要以好大喜功,不該開邊畔一事來勸他。象他這樣的創業之主,絕然不會偏安於江南一隅之地,竊竊而自喜的!”

說罷,轉身向殿外行去。待到了殿門高階之上,卻見一隊禁衛軍士正拖著那楊易安往宮外行去,顯是要拖他去殺頭。徐光啟卻是視而不見,只咪著眼看向西面的斜陽,按劍長嘆道:“丈夫當提三尺劍,平定天下!惜乎,吾老矣,卻是不能助漢王一臂之力了。”

正文 第六十五章 治平(十)

張偉急步出殿,唯恐又被這群大臣們糾纏不休,不能脫身。出得奉天殿,由左側門而出,由乾清門迤邐而入,見身後各侍衛雜役緊隨其後,因笑道:“你們不必跟來,我略停一會兒這過去坤寧宮,再無別事。”

禁衛們得他吩咐,便一一佇足不前,往各宮門殿閣巡邏清查,待夜色上來,各人提著羊角風燈由內廷出外朝,這諾大的宮室之內,只在奉天門東角樓上留有內閣及參軍部的值班人員,以備漢王隨時召見詢問,其餘所有的人員例在天黑之前出宮而出。

“下錢糧了,下錢糧了……”

隨著一聲聲宮禁雜役們的呼喊聲,一扇扇高大厚重的宮門被推起鎖好,直待第二天五更時分,方才開啟。除非乃是張偉親令,任何人亦不可擅自開啟宮門。此是明朝舊例,張偉因其確有必要,到也沒有加以廢除。

“佃戶李狗兒毆打其田主一案,經刑部及都察院各司官、推官、法官會議,臣等皆以為浙江臬司處斷得當,並無誤判。經查,那李狗兒原本便是刁滑疲玩之徒,雖不曾觸犯法度,然此番因田主催賦逼租,那田主王某不合與他口角,李狗兒操起房內長凳,將王某毆至重傷……臣等議:田主與佃戶雖不是主奴之分,然自古尊卑上下有別,李狗兒以下犯上,誠刁惡蠻橫不可恕之暴徒,浙江臬司所議絞立決之刑並不當。若恩出自上,臣等亦自當尊令而行……”

底下全是些頌聖套話及判例律令的援引,無論是中央刑部,還是浙省當日判案的法官,均是異口同聲,都道這佃戶該死,漢王不必遲疑雲雲。

刑部改革早已在兩年前開始,各地方官員早已得命,不再負責判案拿人之事。拿捕偵察等務皆由靖安部該管,捕到人犯後則由刑部審判,其後由都察院核查較對,若有不妥,則可駁回重審。這已經是很現代的逮捕、審判、稽核三道手續的司法改制,比之原本的由執政官員兼理法官的制度強過百倍。刑部除在中央有專門新設的判案老吏充做法官,並有合議斷案制度之外,還在原每省派有提刑按察使司。舊明制度,提刑按察使司只設在省城之內,署理一省的案件,現下卻是將提刑司強化加強,下派到府、州,縣,地方每有案件偵破,便由這些各級提刑司先行審理,若遇著死刑案件,或是犯人上訴,便有省級提刑司總理。判定之後,上交中央刑部複審,並移文案交由各級都察院稽核。

張偉原想著這麼一弄,必然是再無干礙,以致政治清明,律法森嚴。前前後後改革施行近兩年來,卻總因一些下屬的判例而氣的暴跳。其因便是因此時並沒有全然改革前明舊律,除凌遲酷刑早被廢止,那些什麼大明律、例、判等舊章程仍然使用。張偉滿腦子現代意識,然而腦子裡卻又沒有裝一部刑法回來,到底這法律如何改,該學習什麼先進經驗,卻也是全無頭緒,是以看到一些不合心意的判例,也只是乾著急罷了。

佃戶打傷田主,在張偉看來正是受欺壓的農民奮起反抗壓迫,乃是再正義不過的舉動了。然而在這些大臣和法官們來看,這是以下犯上,屬於十惡不赦的暴行。張偉屢次下令,勸導這些田主少收田賦,寬待佃農。去年春天甚至下令,在京畿地區實行政府規定田賦,凡有田之家租地給人的,與佃農的租約最多隻能是三七分成,不準那些黑了心的田主將佃農的大部份收成剋扣剝奪到自個兒手裡。原以為這是前所未有的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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