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小說:我為人族 作者:希望之舟

人族來講都是不錯的選擇,人族至少都能夠得以生存。

要知道人族的出現雖然引出了無數一些大能的驚歎,畢竟女媧娘娘是憑空創造出一個種族,這件事自恆古以來從未聽說過,但是對於人族本身卻也僅僅是關注罷了。

因為人族太弱小了,弱小到幾乎連普通野獸都不如的程度。

不過無論如何,天地間多了人類,也就又多了幾份生氣。雖然說人族的實力極弱,宛若螻蟻,但是人族這個擁有盤古相貌的種族誕生之際就已經註定了他的與眾不同之處。

人族只要一出生就擁有靈智。儘管人族出生之後,根本沒有境界,但是人族確確實實的像先天生靈一樣能夠思考,雖然無論是哪種生靈都能夠化形,但是化形之後的本性卻不會有絲毫的改變,只能隨著境界的提升而慢慢的蛻變。就算達到太乙真仙境界的妖族都無法避免,畢竟妖族那種弱肉強食的天性已經牢牢地烙印在血脈中了。而人族卻往往能夠想到如何能夠更好的生存。人類懂得用雙手打造出工具,懂得敬畏和利用自然。而這些東西往往只有一些準聖境界的大能才會思考,才會做的。而更多的生靈實際上更多的是在依靠天地或者祖宗的賜予或是傳承。懂得思考,懂得悟道,這一點就使得人族擁有了無盡的潛力,擁有了成為洪荒主角的潛質。

抑或說,洪荒上的生靈大部分是在“得道”,而人類是在“知道”。

不過注意到這一點的大能,只有人族的母親:女媧娘娘,畢竟對人族這個比螻蟻強不了多少的種族,他們是無暇也不屑顧及的。實際上從種族天賦上比人族優秀的並非沒有,至少巫族在出生之後,至少也是太乙真仙,更何況天賦再強的種族,如果不能成長起來,也不過如同螻蟻一族。

不知道這是人族的幸運還是不幸。

但是女媧娘娘作為人族的母親,自然不可能不關心,但是洪荒有洪荒的規則,身為聖人不可輕出,女媧娘娘所能做的也只有這些了。

但是不得不說這兩個地方差不多是對人族發展最有利的地方了。

轉眼千年過去了,對於洪荒來講,只是一瞬,對於那些大能來講,只是打一個小盹的功夫,但是對於人族來講卻是漫長無比。

第一批人族正式落根,並交合,生子,然後衰老,死亡。

可惜人族沒有像女媧娘娘想的那樣活的安逸,其他三個地方的人族還好一些,但是北俱蘆洲的人族卻是悲慘無比。

儘管在一千年前,這裡是沒有化形的妖獸的,人族沒有天敵存在不斷的繁衍者但是現在一千年過去了,野獸變成了妖獸,精怪變成了妖,而人族還是一樣的實力。

因為人族沒辦法更糟糕的是人族的壽命。

儘管野獸的生命可能更短,但是隻要變成了精怪,自身的生命就會有了極大的延長,如果有著更高階別的血脈,那麼生命更是可以活到千年萬年。可是人族的壽命卻僅僅只有區區百年,雖然隨著修行壽命會隨之增長,當然如果達到太乙真仙的境界,那就突破了生死玄關,理論上可以擁有無限的壽元,畢竟一個是仙,一個是凡,差別幾乎是天上地下。

相對來講,原本對人族來講修道比較容易,畢竟人族天生道體,沒有化形天劫。

但是人族卻沒有真正意義上的功法,無論人族的身體多麼適合修道,但是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沒有功法就代表人族無法提升實力,這一點女媧娘娘也沒有辦法。

因為人族是天地間第一次出現的種族,這個世界上還不存在能夠讓人族修行的功法。

再加上人族的壽命不過百餘年,因此人族一步步的落下於原本的野獸,這些野獸不斷地進化,有的成為妖獸,有的成為了妖。

後來有些妖獸發現人族的血肉對於妖族有著數不盡的好處,因此就大肆的捕食人族,人族縮成一個個小部落,開始藏起來苟延殘喘。

實際上這一片土地差不多被妖精給瓜分了,人族某種意義只是妖精的嘴下留情。畢竟這裡的妖族都是由原本的野獸修行而來的,如果還是野獸,甚至還是畢竟無知者無畏可以理解,但是挑釁聖人尊嚴是另一回事情了。

不過實際上也是因為人族的血肉對太乙真仙境界以上的妖族不重要了,就算吃了也只是作為食物。

就這樣,人族的悲慘命運一直持續下去,一直到了五年前一個少年的橫空出世。他的出現儘管沒有扭轉人族和妖族劣勢,但是確確實是的改變了人族的地位。

他出生自任部落,是少數從第一代人族就開始延續的部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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