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浮游車拐上通往第三醫院的空中通道時,王警官轉過頭,望著身邊的李金笑道:“沒想到這樣也能讓‘惡意致暈’成立,不過不要緊,對勞役的執行,是由我們警察總局進行分配,並派人監督的,李金先生只是輕度勞役,不會很繁重的。等我回去查查,看看分配到那個政府勞務部門中混過三個月。”
勞役,一般是對觸犯了聯邦治安,並對他人造成一定傷害,但又夠不上刑律標準的一種強制性的懲罰措施。根據情節的不同,可以處以輕度,中度,重度三種勞役,最短三個月,最長一年。
這種勞役是聯邦由來已久的一種習慣,據說聯邦初期建立後,形勢很是混亂,各種罪行層出不窮,對那些夠不上犯罪,但卻非常容易引發內部衝突的行為,聯邦議會透過了《強制勞役法案》專門針對這種行為進行懲罰。勞役的地點大多是在政府後勤所管轄的勞務部門中,比如清潔工,比如園林工,在比如建築工等等。根據程度,安排不同的勞役,讓這些人感受到他人的辛苦,認識到維持安定秩序的必要。
惡意致暈已經是對他人一種非常嚴重的人身傷害,僅僅是輕度勞役三個月,可以說是法庭額外仁慈。若是依照以前的判例,判處個重度勞役半年,那是一點都沒問題的。最關鍵的是,法庭並沒有認為李金觸犯了聯邦法律,只是認為他違反了治安,這也就意味著李金的聯邦學府入學資格不會被取消,這對李金來說,才是最大的慶幸。
這樣的勞役一般都是當地警察局根據法庭判決,選定相應的懲罰工作,不過隨著時代發展,一些工作早已被智慧機器人取代,讓勞役的人員參與這樣的工作,更多的是體現出一種聯邦精神,如果監管的警局有人照顧,那真是很輕鬆就可以度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