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六同學聚會的日子很快就到了,當天張程瑞直接開著皮開車來到了豪庭酒店,今天晚上是大家先到這個飯店裡面碰面,然後吃頓飯,晚上再給大家安排住的地方,大家在一起好好的熱鬧熱鬧。
對於這麼多年沒有見到這些老同學,張程瑞很好奇眾人變得怎麼樣,雖然高中生涯裡面,張程瑞過得並不好,但想起過往一起挑燈夜讀般的生活,張程瑞還是很懷念的。他到飯店的時候已經是快六點了,下了車他就撥打了黃錦明的電話。
“張程瑞,你小子怎麼來的這麼晚?”黃錦明連忙從酒店裡頭走了出來,拍著張程瑞的肩膀,在前面領路:“走,估計這七八年沒見,大家都不認識你了。”
當張程瑞與黃錦明一同進入包廂時,整個包廂三十幾人全部都驚愣住了,還以為黃錦明帶了個陌生人進來,直至黃錦明介紹張程瑞來,大家才反應過來。
在高中的時候,張程瑞表現雖然異常出色,但因為他讀完高一就退學了,相比其他人來說跟同學在一起的日子較短,再加上這些年所經歷的事情,讓張程瑞身體也結實了許多,整個人的氣質也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比實際年齡要略微成熟一些,大家認不出來也正常,黃錦明能夠認出來他,那還是因為黃錦明是張程瑞高中的同桌,對他的印象特別深刻一些。
眾人都傻眼了,剛才黃錦明說要給大家一個驚喜,原來竟然是張程瑞!
七年前大家眼裡的鄉巴佬,心中所看不起的物件居然也來參加同學聚會!而且現在的氣質明顯與當年有所不同,只見張程瑞的雙眼再也沒有以前那種呆滯感覺,他的眼睛炯炯有神,泛著精光,給人一種精神奕奕的色彩,而且消瘦的身影明顯比以前結實多了,差點就成了肌肉猛男,一出場就將其他男同學比了下去。
七年前的那時候張程瑞正是念高一,在高中那段時間他可謂是同學們的笑柄,原因很簡單,張程瑞擁有濃厚的丹土鎮口音,跟其他同學口音盡是不同,讓眾人認住了他這個鄉巴佬,還給他起了個花名‘丹土佬’。當然也不是每一個人都有嘲笑張程瑞,甚至當時有幾個女生還暗暗喜歡張程瑞的淳樸,只不過別人暗示了張程瑞幾次,張程瑞都沒有反應,那些女生也就作罷。
後來因為張程瑞爺爺過世,沒辦法支援張程瑞學習,他選擇綴學了。
在場的同學們都像看著怪物一般看著張程瑞。
“嘖嘖嘖!真是變化太大了!真是沒有想到以前的丹土佬如今卻成了如此一個大帥哥,連氣質都變了!真是太讓人難以相信了!”李武半開玩笑道。
這時,又有一名同學走了上來,舉起了酒杯道:“丹土佬,多年不見,看來你成熟了不少,哈哈,你今天遲到,遲到的人可是要罰杯的啊。”
這時,一名長相甜美的美女走了出來,衝著眾人笑道:“我說你們這些男生,一來就喝酒喝酒,待會還要開車的啊,就不能以茶代酒嗎!”
“呵呵,還是云云你的話中聽!”李武呵呵一笑,眼睛略微一掃潘燕雲的胸部。
張程瑞還是在黃錦明的提點之下才想起這名長相甜美的女生的名字,她叫潘燕雲,以前她長得矮矮肥肥的,沒想到幾年沒見,搖身一變成了女神級別的美女,不單止相貌清甜,身材還很傲人,確實女大十八年啊。
見了多年沒見的同學,張程瑞很是高興,雖然沒有以往的熟悉感,可是同學這個名詞可是長留在每一個人的心裡,就好像失散多年的朋友重逢一樣,曾經的對錯,也隨著時間推移慢慢改變。
不一會,各路同學們都來了。
張程瑞發現,女生們大部分都學會了打扮,因為剛大學畢業一年的緣故,不少人還是走淡妝路線,看起來比較順眼。男生們一個個都健壯了許多,也成熟了不少,甚至有人已經結婚生娃了。
只不過張程瑞納悶的是,他插不上話題,男人們討論的多數是工作和錢,女人們討論的是男朋友還有裝扮。
“哇,丁小小,你什麼時候換了iphone7的?”
“前幾天剛換的,嘻嘻。”那叫丁小小的是一名長髮女生回答道。
對於丁小小這人,張程瑞可是認得,當年她是副班長之一又是語文課代表,權力很大,有次早讀的時候張程瑞讀書聲音小,被她用書本敲頭了。只是讓張程瑞覺得意外的是,曾經性格嗶嗶叭叭的她,如今卻溫和了許多,連說話都溫聲細語。
“丁小小你真有錢。”另外一個女生有點羨慕說道。
丁小小則得意的笑了笑,還一副驕傲的語氣:“於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