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驗完傷,已經到刑法裡規定的輕傷的範疇了。如果你想知道的是這個。”
刑法上規定的輕傷其實要求特別嚴格,一般的毆打造成的青紫和紅腫其實都算不上輕傷。
輕傷的認定有嚴格的法律標準。
“啊?!真的這麼嚴重?!”金婉儀驚呆了,“都是……都是羅小姐打的?”
蔡勝男嗯了一聲,把羅嘉蘭打她的影片發給金婉儀,又給她掃描了醫生的驗傷報告。
金婉儀一眼看見醫生的驗傷報告上有這樣一條。
“……頭皮鈍器創口累計長度達6厘米。”
這就是被羅嘉蘭推搡的時候,蔡勝男在書桌角上撞出來的傷。
光憑這一點,刑法上規定的輕傷妥妥的。
打人的影片,醫生的驗傷報告,還有蔡勝男和她父親的蔡簌閔在法律界的身份地位,這三者決定了羅嘉蘭是找不到什麼像樣的人做她的代理律師了。
金婉儀立刻把那十萬預付款退給羅嘉蘭,並且說:“羅小姐,您這個案子,我沒法辯護。對不起,我先走了。”
何止是金婉儀,帝都律師界排的上名號的律師全都避之唯恐不及。
羅嘉蘭在警局待了一整天,打了無數電話,居然找不到一個願意做她代理律師的人。
就算她出高價,也沒人願意為她出頭。
她不知道,就在這一天當中,她打自己代理律師的影片已經傳遍了網路。
全國律師義憤填膺,紛紛出來表態,絕對不給這種毆打自己代理律師的敗類辯護!
這樣一來,就連有些對著那麼高的律師費動心的人都不敢接這個案子了。
羅嘉蘭只好給自己辯護。
可是她在那些訓練有素的警察面前說話錯漏百出,她又不敢把為什麼打蔡勝男的真實原因說出來,所以很快就被這邊的檢察院再次立案,要告她故意人身傷害罪。
這時檢察院發現,羅嘉蘭身上已經有了一樁案子,也就是對宋錦寧的故意殺人罪,由另一個檢察院起訴,已經在法院審理過一次。
這是在審訊期間又犯案子,明顯這個犯罪嫌疑人有故意傷害的前科。
而審理宋錦寧那個案子的法院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等到新的證據,只知道她又打了自己的代理律師,就不打算再等了,已經要出一審判決。
羅嘉蘭在看守所被關了48小時,交了一筆保釋金之後,終於可以回家。
她也不知道怎麼就到了這個地步。
坐在車裡,她捂著臉痛哭失聲,惶惶不可終日。
這一切都要失去了嗎?
不僅是她的鉅額財富,還有她的人身自由?!
為什麼這些人就不肯放過她呢?
她跟顧念之一樣,都是無父無母的孤兒,為什麼霍紹恆寧願要顧念之,也不要她?!
她手裡至少還有霍冠元留下的鉅額信託基金,雖然不比霍紹恆的財產多,但誰會嫌錢多?
羅嘉蘭只覺得全世界都對不起她。
絕望之餘,她拿起手機,拼命往山口愛子留下的那個奇怪號碼打電話,發簡訊,告訴她自己的遭遇,告訴她自己幾乎被逼上絕境了,而顧念之卻要跟霍紹恆訂婚了……
羅嘉蘭其實把這個號碼當成了一個樹洞。
所有當著別人的面,說不出的那些不為人知的心事,統統都傾瀉在那個號碼裡。
她歇斯底里的發作了一番,心情終於好受些了。
到了西山別墅,她木著臉下了車,回到自己家裡。
到家後的第一件事,就是去洗澡,換衣服。
從浴室裡出來,羅嘉蘭習慣性拿起手機看了一眼,突然呼吸都停滯了。
那個一直打不通的四位數號碼,居然給她回覆簡訊了!
她急忙摁著手機劃開,進入簡訊仔細看了起來。
山口愛子果然沒有見死不救!
第一條簡訊:【顧念之一直在尋找她父親顧祥文的下落。】
第二條簡訊:【我告訴你顧祥文的下落,你用這個訊息去跟她交換免於起訴的人身自由。】
第三條簡訊:【只有這樣,才會讓他們看清楚顧念之‘假公濟私’的嘴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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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的第二更:第1370章《假公濟私》。
晚上八點左右第三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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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