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要落不落的從林漫的身上移開,進了屋子裡,很快裡面的女的出來了,然後就下樓了。
秦商出來的也很快,他出來的時候林漫還看著書呢。
別人都覺得林漫的人生似乎很順暢,考上了很好的大學,家裡條件差點吧,可上來就把獎學金給收入囊中了,至少緩解了一些經濟壓力,她不像是齊勝男那樣每天恨不得時時刻刻的都在和書打交道,你看見她的時候,好像她不是學車呢,就是和秦商談戀愛呢,有時候還在打球玩呢,林漫是擠時間出來,有時間她就會擠一點出來看看。
“好了?”
秦商的大手落在她的頭頂上,林漫抬頭看他,忽閃忽閃的眼睛,鼻子貼著他的手指。
“嗯,好了,走吧。”
她以為他會要求自己也去弄一個,她現在實在不太喜歡這樣,如果他要求的話,她已經想好了藉口,但這人竟然沒提。
漫漫用眼睛打量著秦商,他紋哪裡去了?怎麼沒看見呢?
胳膊?手指?後背?
或者腰上?
千萬不要啊。
林漫同學非常喜歡秦商的這副皮囊,就這樣光溜溜的看著摸著多好呀,如果上面添點藥水弄出來的顏色,多妨礙觀瞻。
兩個人在街上順便逛逛,來都來了,這裡的東西不是秦商的菜,他只是有興趣看,卻沒有興趣買,拉著她的手。
“你紋什麼了?紋哪裡了?”
林漫還是沒有忍住問了出口,她瞧了半天,都沒看到,到底弄哪裡去了?
秦商摟她,手臂環在她的肩頭上,林漫的一隻手和他的手在她的肩膀上交握著,垂下去的那隻手也沒有閒著,被他拉著。
“好奇呀?”
“腳踝上。”
“哦。”
原來在腳上,難怪她看不見了。
“你紋了什麼?”
“林漫是小狗。”
林漫推他,說話也沒個正行。
“和你沒的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