糟的,都是講話的聲音,秦商夾菜到她的碗裡,林漫吃東西的時候絕對不會看書,她的自控力其實是非常不錯的。
“這麼下功夫。”
林漫臉上浮現一抹笑:“沒辦法,優秀的人太多,總要時時刻刻的努力。”
桌子下秦商的雙腳在外,林漫的腳在內,他的腳圈著她的,她穿的是布鞋,五十塊買的,穿著挺舒服的不磨腳而且樣子也好看,腳踝上繫了一根紅繩,這是喬楚給的,喬楚總認為女孩子的腳踝上多一點東西就多一點亮點,她本人還是挺喜歡這些小物件的。
“你還有擔心的時候。”秦商搖頭。
有些人天生就適合學習,林漫可能就屬於這一種。
旁邊的桌子服務員已經開始撤桌了,很快就有人填補了上來,這裡永遠不缺的就是人。
“佳岑這裡……”
女生喊了一聲。
張佳岑不喜歡這裡,她找停車位找了半天,到處都是人,人太多擠的她上不來氣,再好吃她也不願意來,外面的天氣能熱死人,進了店裡又覺得冷,這個月份的天氣就是這樣的,室內永遠比室外涼。
將自己的包放在一邊。
“想吃什麼?”
“我都飽了,擠飽了。”
秦商吃東西比較慢,林漫經過校慶那麼一鍛鍊,吃飯的速度明顯有提速,她吃好了秦商還在吃,她也就拿著書隨便瞧瞧,張佳岑看過來一眼,她是真的壓根就沒動幾下筷子,她說飽了就是飽了,不太適合這樣的環境,讓她覺得很累很辛苦。
吃飯還看書,夠努力的了。
她不太記得林漫了,當初她家車差點撞到的那個女生,那件事過去那麼久了,而且大家都是陌生人,記一個陌生人哪裡有那麼容易。
男朋友長得夠好的了。
轉移回來自己的視線,她的女朋友似乎也在看秦商和林漫這一對,她女朋友認出來秦商了,踢踢張佳岑。
張佳岑皺著眉頭。
“好像是秦商。”
張佳岑從來不看電視,對那些也沒有興趣,她對魔方一類的更加不感興趣,所以秦商對她而言也就是個長得不錯的人而已。
“誰?”
女朋友很興奮,說是個擰魔方的天才。
魔方?
不是她知道的那種東西吧?天才?擰這個的還有天才?
“你說那是他女朋友嗎?是女性的朋友吧,我要不要過去要個簽名?”
張佳岑不應話,她覺得離的這樣近,講悄悄話什麼的,這不等於是掩耳盜鈴嗎?什麼偶像,不就是看人家長得好發花痴。
電話響。
“爸爸……”
女朋友一聽張佳岑接電話,其實她有時候真的覺得張佳岑和她爸講電話很膩歪,不知道的還以為是和情人在講電話呢,要不要這樣啊?她從小就生活在慈母嚴父的家庭當中,沒有辦法去理解張佳岑那種和爸爸關係好的不得了的感情。
“吃飽了嗎?”
她坐不住了,店裡真是太吵了,她待不了。
女朋友吃的也是素然無味,原本挺好吃的東西,但是來這樣的地方就是吃吃喝喝順帶著聊聊,聊八卦才夠味嘛,結果她老是弄的不食人間煙火似的,叫人很鬱悶的。
“走吧走吧。”
離開的時候特意走到林漫他們這桌的邊上。
“秦商我是你的粉絲,能給我籤個名嗎?”
林漫笑,第一次看見有人和秦商要簽名,原來還真是挺出名的,笑呵呵的看著秦商拿筆給對方簽了一個名。
林漫覺得挺值得的,秦商的字拿回家收藏也挺好的,當做練字的模板。
那人笑呵呵的就走了,筆卻忘記拿了,扔在秦商這裡了。
“你小時候是不是練過字?”
林漫一直都覺得他的字寫的好,不像是自己的,總感覺特幼稚,她也試著去模仿秦商的字跡,總感覺差了一點什麼。
拉著秦商的手,摸著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的摸著,其實老早之前,她就垂涎他的手指了,怎麼就能這樣完美呢?這剁下來就是收藏品了。
秦商彷彿沒感覺一樣的讓她隨便摸,自己繼續吃著東西,兩者之間絲毫的沒有任何的影響。
“沒有。”
“那真是令人嫉妒了。”天生自帶的,隨便寫個字都能寫的這樣的好看,令人髮指啊。
只是摸絕對是不夠的,看看四周,用自己的臉去蹭秦商的手背,這種感覺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