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現在的張怕還不清楚,一直到了晚上,於遠打回來電話,他才清楚是怎麼回事。
於遠奶奶早市買菜的時候,被一輛幾十萬的車撞了,撞完了以後,那輛車跑了。
道路有監控,於奶奶去住院的時候,於家人去交通隊查,費好大盡查到當時畫面,也是查到肇事車輛。
於奶奶傷勢嚴重,被撞昏迷。說句難聽的,就是因為老太太昏迷了,才能夠這麼快查到車主身份。
查到以後,於遠的老爸去肇事那人的單位找人。人是找到了,不過對方不承認,隨便你說什麼做什麼,人家就是不承認,於爸爸一怒,動手打人,被抓進派出所。
因為這個原因,二叔才來找於遠。
聽明白事情經過,張怕問:“你爸出來沒?”
於遠說還沒。
還沒放出來?這是要瘋的節奏麼?
不要說於爸爸什麼都沒做,即便是真的做了什麼,要不要關這麼久?是拿他當嫌疑犯對待麼?
張怕問:“你在哪?”
於遠說在家,又說一下午都是在醫院,,晚上時候,家裡人開了個會,說是去市政府抗議。
張怕問是哪家醫院。於遠說出醫院名字,又說:“反正就這樣了,老師你不用過來。”
張怕多問一句:“那傢伙住哪?”於遠說出地址,張怕怕特意叮囑一句:“不管有事沒事,你們不能夠出去鬧事。”
話是這麼說,萬一這傢伙真的衝動了怎麼辦?
這個白天稍稍耽誤些時間,現在抓緊時間修改文章上傳,然後打車去醫院。
也沒買果藍什麼的,直接去病房。
在重症監護區,老太太還在昏迷中,門外坐箇中年男人,是白天見過的二叔。
看見張怕,二叔趕忙起身問好,又請坐。
張怕問了下老太太的病情,二叔愁著臉說:“還是昏迷,醫生說就這兩天,如果還是一直昏迷的話,有可能要手術。”
張怕問:“肇事者怎麼說?”
“人家不承認,明明有監控顯示是他撞的人,可就是不承認。”二叔說:“早市那塊人多,還亂,街邊那塊只能拍到車,拍不到人,那家人說車丟了,別的什麼都不知道。”
“這也行?”張怕有點吃驚。
“我們也沒辦法,警察都說了,現在是找車,如果找不到,還真不能說是他們撞的人。”
張怕問:“於遠父親是因為什麼被抓進去?”
“打人,上午那會兒找到那家人,我當時在醫院,不知道我哥是怎麼說的,反正動手了,把對方打得鼻子出血,去醫院檢查說是重度腦震盪什麼的,也住院了。”
張怕問:“也在這家醫院?”
“不是,是公安醫院。”二叔回道。
張怕問:“捱打這人是不是開車的司機?”
“不知道,誰也不知道。”二叔嘆口氣:“你說說,這都是無妄之災啊,誰也不知道怎麼回事,忽然就被車撞了,忽然就昏迷了,然後還找不到兇手。”
張怕點點頭,拿出一千塊錢:“不管怎麼說,希望老太太沒事。”
二叔不要錢,張怕說:“不給你就得給於遠,一個意思,收下吧。”硬放下錢才離開。
走出醫院,給於遠打電話:“明天能上學麼?”
於遠說不能,說要想辦法把老爸放出來才行。
張怕想了下,說聲好,又說早點休息,結束通話電話。
沒有人願意遇到這種事情,可該著你遇到了,躲是躲不掉的,只能面對。
在街上多站一會兒,打車去肇事者住的地方。
市裡某小區,小區門能進,但是進不去住宅樓。小區裡主要道路有監控,所有樓洞都有防盜門。
按照於遠所說,那家人住四樓。
張怕站在樓下往上看,四樓都是黑著燈,不知道是不在家,還是早睡了?
想上一會兒,轉身出來。
從事件本身來說,交通肇事真算不上什麼重要案件,可開車司機一定要跑,就必須要有確實證據才能抓人。
張怕其實很有些不明白,一輛好車啊,說丟就丟了?
當然,如果站在對方的角度來考慮,大概能猜到他們為什麼會這麼做。被撞的是個老太太,如果沒死,未來是無窮無盡的各種花費,沒有人願意背上這種債。
出小區打車回倉庫,一進門就看到老皮幾個湊一起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