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七章 奇遇(1 / 4)

屋內。

躺在床上的黃棲桐,此刻正忍受著萬蟻噬心般的苦楚。

紋身最痛的過程已經熬過去了,現在難頂的是傷口結痂癒合,肉芽長出來那種騷癢,又不能撓,撓了就一切都白廢了。

只能透過轉移注意力來減輕這種痛苦,玩玩手機,看看影片,等困到不行再睡覺。

甚至睡覺,都得防著雙手會下意識去抓傷口,得把雙手枕在腦袋下。

實在受不了了,才會吃一片布洛芬。

好在熬過今晚,傷口基本結痂癒合,再過個天,紋身定型,就無礙了。

一想到這樣的日子還有好幾天,甚至每隔一段時間就要進行一次,黃棲桐不禁懊惱。

隨即又輕嘆:“算了,只要不影響正常上課就好。”

畢竟是父母養育了她,一個家庭,想要和諧維持下去,每個人都要學會付出才行。

而選擇紋身,也正是她嘗試為這個家做的一點貢獻。

按理說,黎族已經早在很久之前,就廢除了紋身紋面的習俗。

現存的兩千多名有紋身的黎族女性,多為老婦人。等她們都老去後,黎族的紋身習俗,怕是隻能存留在歷史中了。

黃棲桐一個剛讀高一的小姑娘,卻突然提出要紋身,著實令人詫異。

鄉下沒有秘密,這件事很快傳遍了整條村子,大家都知道,黃湛家的女兒要紋身了。

有人好奇,有人嗤笑,有人佩服,有人唏噓。

雖說紋身紋面是黎族的特色民俗,但年輕一代世俗化程度很高,跟其他民族已經沒什麼區別,對紋身這種近似自虐的東西,敬謝不敏。

外人覺得很神奇的東西,甚至被民俗學者評價為“刻在身體上的墩煌壁畫”然而在本族一些女性看來,國家禁止是對的,這種紋身對女性身體傷害太大了。特別是紋在臉上的,堪稱毀容。

然而黃棲桐卻主動選擇紋身,這在年輕一代裡,簡直是個異類。

當然,有性格叛逆的同齡人聽說後,很是佩服,覺得這樣很酷。

唯有老人們聽說後,不勝唏噓。

……

其實一開始,黃棲桐也沒打算要紋的,甚至不怎麼接觸過這方面的知識。

雖然她是黎族人。

事情起因,是半個月,她父親黃湛在果園裡摘果子的時候,摔了一跤。

其實當時沒什麼不舒服,甚至都沒破皮。

然而回來後就有點不對勁,先是隔三差五發燒,然後是父親說走路的時候感覺有人在扯他的褲腳,想要絆倒他。

聽起來簡直讓人毛骨悚然。

家裡的長輩聽說後,不敢耽誤,連忙找來道公做法驅詭。

後面沒事了。

然而沒完,緊接著輪到母親李廣梅。

走在路上差點被掉下來的椰樹葉砸傷,在家洗澡爆水管,吹頭髮時電吹風著火,做飯時煤氣灶怎麼都打不著火,換個人來就行……等等。

如果只是一兩件事還可以理解為只是有點倒黴,但是這麼多事堆積在一起,搞得李廣梅根本無法正常生活,是個人都知道有點不對勁。

沒辦法,只能再次找道公來驅邪。

這兩次事件後,道公也就是族裡的董伯,告訴黃湛:“你們之所以會被纏上,說白了就是沒人護持。你父母走得早,該護佑你的已經護佑完了,剩下的路只能靠伱自己。”

“那、那要怎麼辦?”黃湛急忙問。

董伯就說:“去紋身吧,重新把祖先的詭神之力借回來,保個平安。”

這也是以前黎族人最常見的做法。

現在沒什麼人紋身了,但家裡只要有個紋身的老太太,都不會有什麼事情發生。

只是一般人不清楚而已。

也就道公娘母這些整天跟詭神打交道的人才會懂。

總之,黃家人要想平平安安,最好有個人去紋身。

……

紋身是女人的事。

黃家就李廣梅和黃棲桐二人。

不過有個問題,李廣梅年紀太大了,黎族紋面都是在18或者20歲之前,成年和結婚之前,所以這個任務就落到了黃棲桐身上。

一開始黃湛夫婦二人是拒絕的。

因為他們這邊村子世俗化程度很高,現在基本已經沒有人紋身了,而且紋身對女孩子影響很大,不能參軍、不能考公檢法。

甚至很多公司都不招收有紋身的,以後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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