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問與告(1 / 3)

看到熟悉的紙鶴提著大紅塑膠袋出現在視野中,李耀國等人都暗鬆口氣。

趙馨則是驚訝不已,對方的手段果然神秘莫測!

紙鶴化作紙張,

趙馨搶先一步接過,李耀國等人不敢有意見,只好按捺住心情,提醒說:“快看看都有什麼!”

先看那張紙。

“穢跡金剛護法道……這是,藏密體系?”趙馨詫異。

鍾雲瞪大眼睛:“上次那事,果然是他出手了!”

這功法名字太耳熟,要說跟之前那事沒有聯絡,打死他都不信。

“額,是橙縣狗龍塘那次?”

趙馨疑惑。

她事後看過相關資訊記錄,對這事也是有印象的,穢跡金剛這個名詞,一下就記住了。

“是的!”

謝非凡記憶尤深。

上次要不是這位神秘存在,他跟趙義都得涼在那裡,饒是如此,趙義也因為詭體消失,徹底退居二線。

沒想到對方居然將上次得到的東西,轉手送給他們,這令在場眾人紛紛眼睛一亮。

就是不知道,跟之前那個全民健身法比起來如何?

可惜在場眾人都沒有懂藏密體系的。

“還有袋子裡的。”

李耀國再次提醒。

趙馨點點頭,先將功法收起,然後將袋子裡的東西一一拿出來。

“十五件法器,五張護身符,兩張雷符。”

眾人面面相覷,暗暗咋舌。

好大的手筆!

別的不說,光十五件法器就夠他們交差了,還有五張人人搶破腦袋都想要,關鍵時刻能保命的護身符。

再就是兩張威力巨大的雷符,他們可是知道這雷符有多恐怖的,抵得上a級強者拼死一擊。

一給就是兩張,這也太大氣了!!

什麼大善人行為!

趙馨略一沉吟,拿出其中一張護身符,和一件鏡子狀法器交給三人:“這是椹川局的。”

其他全被她收起來。

草!

鍾雲等人雖然有點憋屈,但也沒敢說什麼,畢竟椹川局確實什麼都沒出,就派了三個人過來協助。

一張護身符,一件法器……

行吧!

局長就算發脾氣,也怪不到他們頭上。

看著直升機升空飛遠,三人才大鬆口氣。

這頭母暴龍可比楊鋼難相處多了,還好沒惹她生氣。

……

視角回到陳景樂這邊。

他剛美滋滋地把東西整理好放進收藏櫃,忽然察覺到什麼,眉頭一皺。

伸手凌空一抓,一張沾著火焰的黃紙出現在他手上。

詭異的是,按理說正常紙張被火焰一燒,都是化為灰燼,然而手上這張卻是火焰燃燒完,才露出完整面目。

黃紙上寫著一行行字,末端還有個血手指印。

陳景樂目光一掃,愣住:

“這是……陰狀?!”

……

告陰狀,又叫“放告”、“燒王告”。

一般是百姓在有理無處說、有冤無處訴時,才會採用的一種極端辦法,希望求助於陰司冥府神明,比如城隍爺、東嶽大帝、地藏王菩薩等。

為什麼說是極端?

因為陽間有陽間的法律,冥府有冥府的規矩。

當告陰狀者覺得,其中一方不公正,而要求伸冤,引起神明注視時,就意味著事情大條了。

神明出手,看破虛妄,明察秋毫,自會秉公執法,不但會嚴懲罪犯,對徇私枉法者,亦會有所懲處。

若是神明勘察後,發現告陰狀者是誣告,同樣要受懲罰的,且不止陽間打板子這麼簡單。

大機率是削去部分福祿壽。

所以說這是一種極端辦法。

傳統的告陰狀有兩種:第一種是公開放告,第二種是私下放告。

公開放告就是告狀人身穿喪服,披頭散髮,手持神香黃紙,到城隍廟前喊冤。或者在神明遊境出行時,直接攔神轎。

私下放告就是請懂行的人,比如道士法師,或者端公神婆,寫一紙牒文或者訴狀,開壇做法後燒掉,請神明為其做主。

二者相較,顯然私下放告要更加流行。

某種意義上,都是體現了陽間百姓對冥府司法體系的信任。

一般來說,都是活人告陰狀,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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