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喜神】的,放一具殭屍在家裡,那可比養小鬼還容易發財。”
好吧。
在民間傳說裡,殭屍確實被稱作喜神,所以古時候那些趕屍人,在趕屍的時候,如果不入住趕屍客棧,而住人類客棧的話,就會喊:“喜神歇腳,生人迴避!”
一般遇到這種情況,店家就會單獨安排一間幽靜的房屋來,專門給趕屍人和殭屍入住。
而據說在殭屍住過後,客棧就會生意興隆、財源滾滾。
人類啊,果然是貪婪。
要是魏婆婆真把我的行蹤洩露,或許還真會遇到一些防不勝防的麻煩。
而她這樣做,也並沒有違反交易的規則。
“那事不宜遲,今晚就去那水庫!”我想了想,決定“速戰速決”。
要是水庫下面順利的話,下水應該個把小時就能夠搞定。
老魚也看出我的打算,對我的決定表示贊同:“好,現在就去!就算那老婆子想洩露你身份秘密什麼的,都得有個時間,那些抓捕殭屍的人,估計也得準備準備。”
對付普通殭屍,墨斗和黑驢蹄子是最管用的東西,不過到了我這個級別,那些普通玩意兒可就不起什麼作用了,那必須用道符、封印一類的東西才行。
我當即就和老魚爺孫倆找著方位,向著東邊的水庫趕去。
為了加快速度,我索性直接屍變,然後一手提著一個,邁開了大步,飛奔起來。
這一跑,我才發現,原來這小鎮是位於一片山坳中,周圍盡是茫茫群山。
水庫距離小鎮不算太遠,約莫十公里左右的路程,以我的速度,即使在山間行走,又帶著兩個人,二十來分鐘的時間,也已經趕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