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章 撩閒(下)(1 / 8)

小說:專治各種不服 作者:簡思

“我要告死你……”

商場裡的保安已經全部出動,發生這樣的事情先是將明珠圍了起來,然後確定明珠的身份以後報警,女孩兒已經被保護起來了。

警察來的時候,男孩兒還在地上躺著呢,沒人敢動他,這對著女孩子就動刀子的,誰知道他神經方面有沒有問題,等著警察來解決,來的是別的局的,自然要先了解當時的情況。

看樣子男孩兒被打的不輕,某處應該有骨折,不然血也不能流的這麼兇。

警察問售貨員,按照程式他們明知道明珠是同事也必須問。

明珠是一早就站在這裡準備了,是蓄意的動手,還是見義勇為。

售貨員大姐吧啦吧啦講了半天,男孩兒怎麼掏刀子怎麼追著女孩兒跑,嘴裡喊著要弄死女孩兒,前一陣子商場就出過這樣的事情,怎麼最近大家都喜歡跑到商場裡來殺人了?多麼的兇多麼的可怕等等一類的,又說自己家的鍋都是進口的,特點就是密封性好。

警察:……

他不想買鍋,不需要給他做介紹,能言歸正傳嗎?

售貨員皺著眉頭:“雙立人進口鍋說的就是我們家了,一個鍋上手十幾斤不稀得有,那小子就追著丫頭跑,看那架勢就是想弄死人,當時那人看鍋呢,拿起來鍋男孩兒跑了過來,她就正好砸了出去……”

大姐那說起來謊也是連眼睛都不帶眨的,問她為什麼這樣說?

她也不知道,警察問之前也沒有告訴她,為什麼要這樣問,反正她覺得應該這樣說,就這樣說了,再說當時的情景她認為和自己所講的出入不大。

男孩兒進醫院了,鼻樑粉碎性骨折,已經住院了。

明珠這頭也沒好到哪裡去,現在男孩兒的家裡人把明珠投訴了,已經說出口了,如果南區不治理明珠,他們會繼續鬧,鬧到有人管為止,這是警察還是殺人犯啊?

老朱又將明珠叫了進來,該批評就批評,這沒有辦法,正常的程式,你下手不管是合理還是不合理,一旦家屬鬧了起來,局裡就得收拾收拾你。

“你可真會惹事兒啊,就那麼巧,你碰上了?”

第一次是巧合,這他絕對不懷疑,第二次還是巧合,他不信了。

明珠挑著眼皮子:“我說巧合你不信,我也沒有辦法,我也納悶呢,我每次逛商場都能遇上這種事情,我也很苦惱。”

“出手的時候也沒個輕重,把人給砸傻了怎麼辦?”好在就碎個鼻子。

明珠笑笑:“我對著他鼻樑砸過去的,沒對著頭砸……”

“寫檢查,出去出去<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連續兩次鬧著玩?這次就是傻子也不信了。

女孩兒的家裡是徹底怕了,這是惹上神經病了,一次又一次的,可他們能怎麼辦?

從出事情以後,做家長能想到的就是怎麼辦,不認識任何人,沒有人可以幫他們講話,現在又沒有構成傷害,對方的家庭優於自己的家庭,殺了人都能和沒事兒人一樣。

楊小娟的母親拉著警察的手,孩子有危險,你們不能不管啊。

大同說,按照規章制度,現在他們也做不了什麼,男孩兒肯定會抓起來,但是能關多久這都是說不準的事情,沒有造成任何傷害,法律上也沒有這方面相關的內容,你說他跟蹤,他不承認,前一次楊小娟家又退縮了。

“他連續兩次要殺我的孩子,這樣證據還不夠嗎?”

楊小娟的媽媽身體一晃,那什麼樣的證據才夠?

他們這次作證,是真的要殺自己孩子的,這一次在放過,下一次迎接他們的就是小娟的屍體了。

楊小娟的爸爸不會吵,不會鬧,只能默默的站著,妻子是哭了幾次,但警察就是不給解決,讓他們回家去等訊息。

“我們帶她回家,保護不了她啊,你們是警察啊。”

可現實就是,警察不可能接到這樣的案子然後出動去保護你,你想申請保護,就目前這種情況來說,能成立的可能性非常之小,事實上就是,因為存在這方面的漏洞,所以當事件發生了,就是人死的時候。

楊小娟扭頭去看明珠,可明珠沒有看她,她跟著自己的父母回家。

書不念了?

現在除了這種選擇還有其他的?因為別人瘋了,別人糾纏你,所以你就得書不能念,父母的工作都不要了,全家搬離這個城市?

可搬走了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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