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舒便儘可能比較公正地回答道:“說實話,目前我國有三家網路企業,其影響力都是跨平臺而且近乎壟斷性的,飛信是其中之一。光就影響力來說,我們是完全不能與之相比的。國外其實也有性質類似的軟體商,但是不管是哪家也不如飛信經營得好。雖然很多人鄙視飛信喜歡抄襲,不過他商業運作能力強是事實。”
但是儘管這樣說,誰也不喜歡精心製作的商品被一個仿冒品給完全壓制。
鄭方成有些焦躁不安,在會議室裡走來走去,半晌沒有說話。
杜思彤便開口問道:“能起訴嗎!?這種程度完全可以算得上是剽竊了吧!?”
林舒回答道:“我特意去找人諮詢過了。遊戲方面的剽竊案件很難判定,一般來說抄襲設定或者規則之類的法律上都不判定是抄襲,只有涉及到劇情文案,圖片音樂素材抄襲等內容時才會判定抄襲。還有一種就是抄襲原始碼的行為,這些飛信都不符合,我們是不可能起訴對方抄襲的。”
杜思彤頓時也覺得好像有一口氣噎在喉頭難以撥出,又難以嚥下。
林舒卻還有一點沒說的東西。
那就是不管是哪一種遊戲侵權起訴,哪怕最後勝訴,也多數是成本高,賠償少的狀態。《著作權法》和《計算機遊戲軟體保護條例》發展成之後的《計算機遊戲軟體保護法》還要經歷整整七年的時間,而這之間無論是音樂、小說、電視劇……等等等等文化版權都已經提前一步受到了版權保護,只有遊戲版權的保護程序始終舉步維艱。
這就本質上來說其實不是法律的問題,而是遊戲這種載體本身就難以判斷其著作權的界定範圍。舉證困難暫且不說,最重要的是,即使官司獲勝,最後法院判定的賠償也未必就能讓原版權擁有方得到合適的補償——元氣大傷的可能性反而大些。
林舒一點也不想和飛信打官司——這種大公司通常來說都是天然自帶政治保護的,就像多年以後他的星澤也是如此。一年繳稅上億,解決成千上萬人工作問題的大公司,待遇和普通小公司自然是不一樣的。
這種大公司,除非他們存在的本身已經阻礙到了社會發展,否則官方甚至會主動給他們豎起一把□□……跟這種公司打官司完全沒有勝算可言,就算真的打贏了,最後元氣大傷的是誰也難說<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林舒隱約還記得,幾年後飛信最後慘遭重創,其實是大有原因的。國家近年來進行的版權戰其實是一步一步的——音樂音源,日本動漫,原創小說,影視作品……中途很是打擊了幾家大型網路公司。
但是如果有人仔細觀察就會發現,這些作為的每一步其實都是深思熟慮的。音樂音源和動漫作品的版權之戰,本身還伴隨著相關國內產業打入世界市場的歷史性程序。原創小說的版權正規化,同時也伴隨著對於文化業的重整和推動。而影視作品的版權正規化,同樣伴隨著對東南亞和歐美國家反出口的這一個程序。
前兩年經濟下滑之後,國家為了不被歐美等發達國家一起帶入經濟危機的泥沼,一方面開始對人民幣進行貶值,試圖重新拉昇外貿形勢,另一方面開始對文化業和科技業進行投入,就是希望我國的主要外匯收入可以由簡單粗暴的人力輸出慢慢轉移到更有技術性和文化性的產業上面來。
而在這樣的前提下,政府才能狠下心來整頓了大批大型網路公司,以此殺雞儆猴,正規化大量相關網站,促使整個產業開始正常健康地發展。
林舒思考了許久,認為此時還不算最好的時機。如果要對飛信發難,至少也要等到政策開始向不是飛信的企業傾斜。這還是應該有多次機會的——一個是政府開始整頓網路文學行業的時候。飛信的背景確實大,但是它收購整合快書的做法卻是相當冒險的,因為目前的情況是,巴掌大的瓷碗裡,就它是一直碩大鮮美的大龍蝦,而剩下的就只剩下了小蝦米。123言情勉強還算是隻小河蝦,然而它兩年前就經歷過一次整頓,頗有些矯枉過正。最重要的事是123言情在運營之中一直在試圖向海外進行文化輸出,這本身也符合政府對於未來文化產業的預期,所以目前是沒有什麼危險的。
而相比123言情的戰戰兢兢,頗有後臺的快書遠遠要膽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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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書名下的各大網站選用小說題材一向比123言情大膽地多,但是著作權管理上卻又比123言情寬鬆和放縱許多。他們並不禁止同站玩家互相跟風,模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