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十四初七。
我想得到一份牽了手就會結婚的愛情,可是我卻生在了一個上了床也未必會有結果的年代。《萬雨墨日記》
對情人節有了真正意義上的概念,還是夜卿若上初二的時候,那是剛過了年學校開學,她亦如往常的揹著自己的黑色雙肩書包,別的同學都很少有背雙肩書包的了,基本都揹著單肩書包,所以揹著雙肩書包,而且又不是和其他女生一樣充滿可愛和鮮豔顏色,在人群裡就顯得格外的扎眼了<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那天上學下了校車,揹著她那類似登山包的黑色雙肩書包,她手裡還拿著從書店租來的一本厚厚的玄幻小說,習慣的將空著的手放在肥大校服的衣兜裡,才有安全感。
和幾個熟悉的同學微笑著打了招呼,就想往自己所在的班級教室方向走。
被一個比自己高出很多,穿著學校籃球隊球服的男生擋住了去路。
男生的面板是常常在陽光下訓練的健康小麥色,長的十分陽光,聲音處在變聲期,說起話來有些低沉。
“畢同瑞。”男孩笑得有些羞澀低著頭看著女生裡來說,一米七的身高,已經是上體育課,或者課間·操·的時候都是站在前面兩個的,不過和自己對面佔著,剛到自己肩膀的身高,還是顯得有些嬌小。
天藍色的校服放眼望去,這個學年隨處可見,而且傳言是所有學年校服中,最醜的校服,穿在她身上鬆鬆垮垮的可是她卻沒有穿校服的褲子,而是穿著黑色的牛仔褲讓她看起來像是偷穿了大人衣服的孩子,可是卻讓她整個人看起來十分精神,還帶著些女生身上少有的英氣。
原本只是略低著頭看著她自己腳上海藍色的運動鞋,她有些驚愕的抬頭看著男孩,似乎沒明白男孩是什麼意思。
攔住了自己的路就是為了告訴自己名字?
夜卿若眨了眨眼睛,迷茫的揚了揚頭,看像男孩。
男孩將手裡的那個學校小賣店賣的白色卡通訊封,塞在了夜卿若手裡。
住校的學生平時是不能離開學校的,學校的小賣店有所有學生日常需要的東西賣。
夜卿若愣然的看著手裡多出來的信封,又看了看那個將信封給了自己,就有些落荒而逃跑掉的男生背影。
撇了撇嘴,將信封夾在了自己手裡拿著玄幻小說裡回了教室。
坐在座位上,將自己上課需要的書本和筆記本準備好了,從玄幻小說裡拿出了那個叫畢同瑞的男生給自己的信封拆開。
雨墨:
第一次在籃球場上看到你,就想認識你。運動會的時候看到你跑了八百米,還跑去扶同班的女生,我就過去幫忙扶,你笑得好美。
經常在班級的窗戶偷偷看著操場上的你散步,打球,每次校隊訓練看到你坐在雙槓上看著籃球場比賽,就會臉紅的想是不是你在看著我。
你願意做我的女朋友嗎?
暗戀了你這麼久,終於暗戀了你一年後的情人節對你說了出來。
我的初戀。
信上寫的不多,一張大筆記那麼大的信紙上,空白了大片。
那是比自己大了一年的男生,字寫得並不是很好,體育生而言,也算可以了,夜卿若的視線落在了男生的班級,男生寫得班級,是學校重點班。
那是夜卿若第一次被人告白,第一次收到情書,第一次知道情人節是人們情侶告白的好日子……
後來夜卿若拒絕了男生,但是他們成了最好的死黨,他們一起打球,一起吃飯,一起吃飯,可是也正因為如此,夜卿若成了女生們的公敵<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陽光·校·草的偏愛,讓夜卿若知道人們的嫉妒是可怕的。
想起了年少輕狂,堅持只做自己,對將自己陷入如何窘境,都無動於衷的日子,夜卿若笑得有些懷念。
若是後來沒有在大學遇到那個男生,大概畢同瑞多年不變的照顧陪伴,說不定這種細水長流的陪伴,真的會讓兩個人成為夫妻,畢竟一個男生八年不變的喜歡,為了可以更好的相處,願意後退一步,從朋友開始做起。
“在想什麼,如此出神?”武則天已經下朝很久,在御書房和幾個大臣處理了一下旱災的事情,就趕了回來,因為還在過年,想多些時間陪在夜卿若身邊。
可是沒想到自己沒有讓人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