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爭(給盟主囧囧木佐郎加更)(2 / 2)

小說:晉末長劍 作者:孤獨麥客

如刀面如割”。

至於身上的傷疤,但凡上陣,就不可能避免。

糜晃這個樣子,真的讓人無語,相當不專業。但說句讓人傷心的話,此時像他這種人太多了——不是沒有願意沉下心、腳踏實地做事的世家子,但真的很少。

清談清談,太特麼不接地氣了。

糜晃身後還有一人,便是之前來過的司空府參軍王導了。

只見他倒揹著雙手,目光四下掃視,片刻後就收了回來,顯然不感興趣。

糜晃在他面前,倒像個隨從一般,滿臉堆笑說了幾句話,遠遠聽不真切。

王導耐著性子聽了會,隨後便擺了擺手,不言語了。

糜晃不以為意,踩著木屐來到陣前。

五百多人的隊伍已經集結完畢,包括前幾日新送來的百名募兵。

糜晃的目光在他們那裡多停留了一下,畢竟是他遣人送來的,且都是自願當兵的精壯,素質比其他人好多了。

是不是自願當兵,差別太大了。

昔年馬隆在洛陽選募遠征涼州的將士,定下了嚴格的考核標準,包括體格、力量、箭術、武藝、意志等多方面因素,綜合選拔,得三千五百人。

這三千五百人就是自願從軍,想要搏一把富貴的,因此耐苦戰、士氣高、心理素質強,被胡人騎兵包圍,與後方斷絕音訊時,仍然能維持車陣,遠行千餘里,大量殺傷胡騎,成功衝破包圍圈,抵達涼州。

如果是徵發而來的耕戰之兵,在後路斷絕,完全陷入包圍的狀態下,是做不到這種程度的。他們很容易慌亂,最終全軍覆沒——以步兵對付騎兵,步兵不慌亂,沉著戰鬥,是最基本的要求,可惜九成以上的步兵做不到。

“《魏武步戰令》雲‘伍中有不進者,伍長殺之;伍長有不進者,什長殺之;什長有不進者,督伯殺之。’皇朝因之,故有督伯整訓部伍,為幢主左膀右臂。”糜晃清了清嗓子,道:“我事務繁忙,不能親理軍務。短時尚可,時日長了則不太妥當,故上稟大王,得允准增設督伯二人……”

督伯,也稱“督戰伯長”。此非標準職位,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更像是一幢之內的督戰官,權責不小。到了晉代,伯長開始出現常設的苗頭,有的督伯就管理百人隊,有的管兩百人。

一幢五百人中,伯長的數量也開始變得不固定,一般是一員,但兩員、三員的情況也不鮮見,再往下發展,大機率會成為隊主、幢主之間的一級常設職位。

糜晃原本只請設督伯一員,參軍王導聽說之後,認為不妥,應再增設一員,以為鉗制。

司馬越對這幢兵不是很關心,但他不會拂王導的面子,於是同意了。

兩個督伯,各管一半人,互相監督,互相競爭,如此甚好。

“本幢之兵,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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