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兵的後勤保障人員。
宿營時,戰兵休息,輔兵安營紮寨。
除此之外,還要燒水砍柴、做飯洗刷、修理器械、照料牲畜、運輸物資等等。
打仗時,除部分人留守營寨外,輔兵經常也要列陣廝殺。
廣義上的輔兵甚至包括隨軍工匠、醫生、馭手、獸醫等。
十六、世兵
世代為兵,世代屯田,形同農奴。不可與普通民戶結親,只能內部婚配,沒有人身自由。
晉武帝時期,曾有過大規模牛頭人事件,即大量世兵家庭女子嫁給農民,被勒令抓走,再婚配給世兵光棍。
世兵逃亡很厲害,因為實在看不到希望。
還有什麼需要了解?我一時想不到,你們可以留言。
仔細看了下,這十幾個術語大部分和戰爭有關。
我發現我書裡其實寫得很清楚,但很多人還是不知道。我仔細想了想,其實還是這麼寫的人太少了,科普不夠。
現在很多歷史文,打仗就只寫多少軍隊,不寫構成、成色。
軍隊這個含義太寬泛了。
比如我前面寫的那些術語,徵集一萬丁壯是軍隊,徵集一萬募兵也是軍隊,但這差別可太大了,簡直不是一個級別。
本書寫到現在,其實很清楚,主角一直是以少量精兵(募兵、府兵)為核心,編組大量世兵、丁壯、屯田兵之類的雜兵打仗。
精兵主要是打陣列野戰——有豐厚的工資,有豐厚的撫卹。
雜兵有幾大任務:攻城時用沙袋甚至自己的屍體填溝壑,用肉體消耗敵軍守具,用生命消耗敵軍精力,充當誘餌,充當佔領軍,充當地方治安部隊,清剿賊匪等等——幾乎沒工資,運氣好有賞賜,不太可能有撫卹。
比如攻打一座城池,各種來路的雜兵先上,反覆消耗。如果雜兵造反,早就準備好的精兵甚至具裝甲騎直接衝上去,把他們屠戮一空。
如果雜兵死完了,不夠用,那就去抓老百姓攻城,老人小孩女人都可以,驅趕他們衝就是了。
原則是儘量少用精兵,不是主將仁慈,而是基於利害得失。
一桶金汁澆下來,雜兵和精兵都得死,但成本大不一樣。
攻關塞、攻塢堡、攻營壘是同一種思路。
或許有人會問,如果雜兵屢攻不克,或者乾脆死完了怎麼辦呢?
那就沒辦法了,上正規精兵吧。
精兵、雜兵,對主將而言都是消耗品,只不過一個貴重、一個廉價罷了。
野戰就儘量不用雜兵了。
因為雜兵多為強迫徵發而來,戰力羸弱,很可能被對方直接沖垮。
好一點的只被沖垮一兩個陣,但也折損士氣了。
差一點的直接衝散精兵本陣,全軍潰退。
這個時候就要用裝備精良、訓練有素的部隊,與敵人硬碰硬。
雜兵在後面搖旗吶喊,打順風仗就行了。
如果運氣好,還可以跟著劫掠。
現在是不是稍微清楚點了?
很多歷史作者壓根不區分這些,統一冠之以“軍隊”,我覺得這很坑人。
大部分情況下,一支出徵的軍隊,不全是雜兵,也不全是精兵,而是混編的,把每一部的戰鬥力都等同,是極其錯誤的。
最典型的是宋朝文裡的“金兵”,小時候看史書,就很疑惑,這個“金兵”怎麼一會戰鬥力強,一會戰鬥力弱的?
這有對手的因素,但宋朝人把金國統治下的各種來源的部隊統一冠之以“金兵”也是重要原因。
事實上,“金兵”有時候是女真,有時候是遼國各種兵如漢兵、渤海兵、契丹兵等等,有時候純粹是北地漢人地主武裝。
就這麼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