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傷口還是暴露無遺。
他本就餓得皮包骨頭,身上只有淺淺的一層皮肉,如今被利刃所傷,皮肉綻開,血往外滲,染紅了他的衣襟,渾身都散發著血腥味。
她立刻彎下腰,從裙角撕下兩塊乾淨的布,上前給她包紮傷口,細心囑咐道,“你先將就一下,等回去了,我再拿藥給你敷上。”
青年也沒推拒,像根木樁子一樣站在原地,乖巧地讓她包紮,“姑娘,你身上也受傷了,要不要緊?”
林晚枝看了看手臂上的幾道血痕,搖了搖頭,“只是擦破了點皮,不礙事。”
說起來也是不爭氣,人家那是跟惡人搏鬥留下的傷口,光榮印記,她這是摔到地上蹭出來的傷口,丟臉證據。
林晚枝把他身上的傷口包紮完後,這才問道,“你怎麼會在這裡?”
青年老實巴交地道,“我們隊伍一直跟在姑娘的身後,見姑娘獨自一人出去探路,我心中有些不放心,便也跟了上來,沒想到真的有危險!”
林晚枝瞥了眼地上的兩具屍體,不禁皺眉,“我也納悶了,我一個小小平民,一路上逃荒不結仇也不結怨,究竟是誰要殺我?”
青年面色凝重,先是搜了搜他們的身,什麼也沒搜到,又把劍拿起來看,仔細地研究了一番,發現了端倪,“姑娘你看,這劍上有字!”
林晚枝接過來一看,只見那劍上刻著四個小字:雲州府衙。
她恍然,“這是官制的劍,看來這兩人是雲州知府派過來殺我的!”
青年憤然,“姑娘帶頭起義,讓他收不了過路費,他心裡哪能不記恨?若是當眾殺了你,必定會引起群憤,所以只好派人暗中刺殺,還好今日讓我遇到了,否則姑娘豈不死得冤枉?”
林晚枝也有些後怕,從雲州城走出來後,她都以為這事翻篇了,誰料那知府如此小肚雞腸,連一屆難民都不放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