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文字,很多知識都是口口相傳,祭司的傳承,其實是一筆寶貴的財富。
祭司確實不參加捕獵,但他們平常也有很多工作要做,真不是白吃白喝。
青雖然喜歡原主,但他也虔誠地侍奉獸神。
他從未向原主示愛,也沒想真的跟原主在一起。
顧鈞天覺得以後,他們一直這樣相處就行,不需要改變。
他不會喜歡白玉田,也不會喜歡青,就讓這兩人,一起幫他把部落建設好吧!
正想著事情,顧鈞天就聽到了一個好聽的聲音。
“今天的肉很多,大家不要一次吃完,記得留一些肉存起來。”
這聲音可真好聽!
顧鈞天轉過頭,然後就看到了青。
河馬部落生活的這片區域氣溫一直很高,因此部落裡的人,不論男女,基本上都只在腰間圍一塊獸皮。
那些孩子,更是光著身子到處跑。
但青是與眾不同的。
他不僅在腰間圍了獸皮,還穿著簡單的獸皮衣服。
他的膚色是健康的小麥色,比白玉田要黑一些,但比部落裡的其他人要白,相貌更是非常英俊。
他雖然是祭司,但平日裡,也要去採集草藥,做一些工作,再加上史前社會食物較少……他露出的胳膊上,有漂亮的肌肉線條。
顧鈞天一看到這個人,就心跳加快。
他幾乎瞬間就意識到,他喜歡上了這個人。
原主到底是什麼審美?這樣健康英俊的青
() 他不喜歡,竟然喜歡白玉田那個柔柔弱弱見個蟲子都怕的男人。
顧鈞天直勾勾地盯著青看。
青也認真地看著顧鈞天,打從心底升起一陣歡喜。
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喜歡天的,總之,這些年他只要看到天就高興。
而今天的天,比以往更讓他喜歡。
這麼想著,他開口:“天,今天部落統一修房子,我幫你把你的房子,也修一下。”
顧鈞天道:“不用,我的房子還很堅固,不需要修,你去休息一下吧。”
顧鈞天注意到,青那雙粗糙的手上,有一些細微的刮傷。
今天部落裡的人修房子,青肯定去幫忙了,搞不好已經累了一天。
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哪還能讓青再幫他修房子?
原劇情裡,他的房子沒修,不也沒漏雨?
不,當時他的房子不一定沒有修,可能青在原主不知道的時候,已經幫原主修過了。
原主一直都是不關注這些事情的。
青笑起來:“不能休息了,到了該分肉的時候。”
顧鈞天這才注意到,部落裡的人已經把狩獵隊今天捕獵到的獵物處理好了。
在河馬部落,有些人會在獸神的見證下結為伴侶,但也有很多人壓根沒有固定伴侶。
他們會跟不同的人在一起,然後生下的孩子放到一起養育。
對他們來說,部落就是一個大家庭。
他們一起長大,長大後一起工作,老了之後,部落也不會趕走他們,依舊會給他們分食物。
不過,在部落裡,是按照貢獻來分肉的,所以那些老弱,分不到多少肉。
分肉是族長的工作。
顧鈞天變成獸形,用爪子將肉分開之後,按照部落的慣例開始分肉。
首先,要把最好的肉和恐龍的心臟分給祭司,然後就是給他自己,還有狩獵隊的人分肉。
他們今天一共抓到了三隻恐龍,其中一隻個頭還不小,因此每個人都分到了一部分肉。
分完肉,顧鈞天又讓人將那些沒有分掉的內臟和骨頭,還有一些採集到的根莖果實用一種植物的大葉子裹起來,放進一個點了一些火的土坑,再在上面點燃新的火堆。
部落裡的人會用火堆烤自己分到的肉吃,等他們吃完,火堆下面獵物的內臟和骨頭就熟了。
部落裡有些人分到的肉很少,不夠吃,就可以吃烤熟的,味道不好的內臟和骨頭。
顧鈞天注意到,部落裡的人說是烤肉吃,其實也就是隨便烤一烤。
比如原主弟弟,他把分到的一大塊肉插在樹枝上,在火裡稍微烤一會兒就開始啃,啃了一圈半生不熟的肉之後,剩下的再放進火裡烤一烤,然後繼續啃……
不過這已經算好的了,前任祭司跟原主提過,說有些部落,一直吃生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