築之一,在李牧與江明月上大學時,靈泉廣場那時候剛對外營業,兩人在週末的時候,經常來這裡遊逛。
這個地方是文城的最中心,每年來往的遊客極多,有售賣奢侈品的櫃檯,也有親民的東西,是吃喝玩樂的綜合體商場。
“應該有好幾年了吧。”
自從與江明月分手後,李牧就再也沒來過這裡。
他買東西,逛街什麼的,完全沒有必要來這裡。
這座商城距離他原來的住處,起碼得有十多里地,又是市中心位置,人多的要死,他吃飽了撐的,才會來這裡購物。
男人,只要有遊戲玩,有地方住,有車子開,那特麼就可以一直在一個地方待下去。
對於吃的穿的,李牧根本就不講究這些。
什麼名牌奢侈品之類的玩意兒,他更不會在意,因此如非必要,他是不會來靈泉廣場的。
也就只有老家來人,他才會陪著他們在文城逛遊一圈,然後在這裡吃上一頓好的,也算是對老家人的款待了。
他和江明月一起來到了七樓,從電梯口走了出來。
江明月看向李牧:“這七樓是靈泉廣場的業主自留的辦事處,你來這裡做什麼。”
明珠集團的金店,就在這裡開了一家,就在一樓的珠寶櫃檯設立了幾個櫃檯。
因為是市中心的位置,這一家明珠珠寶的銷售量還是比較可喜的,江明月經常前來視察,因此與靈泉廣場的業主非常熟悉,自然對於他們的辦公樓層也非常清楚。
李牧笑道:“這個綜合體,現在已經姓李了,我準備讓它姓江。”
江明月一愣:“啊?”
她片刻之間,反應過來,張大了小嘴:“你……你把這個綜合體收購了?”
李牧糾正道:“不是收購,是有人把這綜合體送給我了。”
江明月:“啊?”
李牧拉著她的手,向裡面走去:“一會兒去簽署一個接手檔案,這靈泉廣場,就是你的了。”
江明月又驚又喜又是難以置信:“這麼大的一棟商業綜合體,光是一年的租金都要兩個來億啊,你真送給我了?”
相比王金瓶,江明月對財富的看重和渴望,還是要強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