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生在那個李家村,
生性暴躁愛殺人。
先斬妖魔順心意,
再殺城隍鳥官人……”
半空之中,李牧站在巨鷹背上,俯視萬里山河,狂風吹動衣襟,白雲繞身翻滾,禁不住豪情迸發,放聲高歌!
他來到這個世界之後,前期擔心自己與本界居民不一樣,萬一露出馬腳來,怕是要被人弄死,因此蜷縮爪牙,不敢露出本性。
後來修為日增,膽氣便大了許多,但畢竟還是現代人的行事風格,如無必要,從未與人發生過激烈衝突。
直到前段時間,斬殺了幾個偷竊自家東西的盜賊,手上有了人命,心中豪情陡然迸發了出來!
相比現代社會的束手束腳,這大殷朝的世界,更適合他在的性情和行事方式。
大碗喝酒,大口吃肉,鮮衣怒馬,揮劍行文,這才是李牧想要的生活。
他心中一直被現代社會束縛的豪俠心性,來到這大殷朝之後,便漸漸的甦醒了過來。
在這個大殷朝的世界裡,行事百無禁忌,心中無有拘束,對他來說,這才叫大自在。
“搶走我珠寶的傢伙,竟然是來自貪狼幫,嘖嘖,難道是之前我殺死那幾個盜賊,被他們知道了?”
李牧站在巨鷹背上,看著遠處撲面而來的巍峨群山,心中念頭急轉:“不然的話,滿街買賣人,那麼多店鋪,為什麼偏找我一家店鋪來搶?”
旋即又想到:“如果真的是想要為幫眾報仇,為何不自己殺到宅院?搶珠寶固然來錢,但若殺了我,豈不是能解恨?”
轉念又想:“或許他們早已經殺到我們宅院門前了,可能被芸娘打跑的那一批人中,就有貪狼幫的人!這次來搶珠寶,當是事先設好的一個局!”
他第一次殺人,殺的就是六個入戶搬運東西的盜賊,事後訊息靈通了,才知道那六個被埋在後花園的盜賊都是貪狼幫的人。
知道是貪狼幫的人之後,李牧便已經生出了一個想法,那就是提前出手,滅掉貪狼幫!
畢竟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貪狼幫六個幫眾被殺,這件事對方肯定不會善罷甘休,早晚能查出是李牧做的。
在這種情況下,提前對貪狼幫出手,主動殺敵,那肯定比被動挨打要好的多。
這種想法是好的,但受限於一些客觀條件,因此一直沒能成行。
一則是李牧對自身修為的不確定。
不知道自家的實力在如今的世界裡,算得上什麼水準,畢竟他來到這大殷朝的世界裡,滿打滿算,也就兩三個月時間。
只是修煉了兩三個月的家傳武功,要是對上貪狼幫據說修煉了幾十年的一大群高手,李牧可真的一點把握都沒有。
二則是,貪狼幫的老巢非常隱秘,李牧縱然想要主動對貪狼幫出手,找不到他們的巢穴,那也徒呼奈何。
清河縣內倒是有不少貪狼幫眾,但殺死幾個嘍囉,除了引起貪狼幫的警覺外,並沒有什麼意義。
還有就是,現代社會與大殷朝的時間流速相差太大,一些李牧本來覺得並不著急的事情,但因為在現代社會度過了一天,就導致大殷朝已經過去了兩三個月,有些事情便露出了端倪。
“以後睡覺這麼浪費時間的事情,決不能在現代社會進行了!”
李牧操控著腳下的傀儡巨鷹,精氣神一點點的收斂起來,腳下的巨鷹也隨之變小,慢慢的化為正常鳥兒大小,載著李牧緩緩下落。
在斬殺那傀儡門的老者,得到了傀儡門小傀儡術的傳承後,李牧對小傀儡術很快就能上手,那老者遺留下來的紙人紙鳥傀儡,直接為他所用。
尤其是他身懷純陽真氣,精氣神比那老者起碼高出十幾倍來,輕而易舉便能洗掉老者原本留在紙傀儡上的精神烙印,將之變成了自己的紙傀儡。
只不過他體內真氣太過霸道,一般的傀儡經受不住他的真氣,只有幾個高品質的紙傀儡,才能承受李牧的純陽真氣而不至於當場自焚。
這巨鷹傀儡的材質奇特,不是紙質而是某種皮革,應該是那老者從別處得來的傳承之物,憑那老者自身的修為,怕是不足以駕馭這麼一隻巨鷹。
否則的話,在當初李牧破了老者的傀儡術時,那老者完全可以操控這巨鷹傀儡,遠走高飛,也不至於被李牧當場打死。
此時李牧落腳之處,便是青龍山腳下。
他在山下穿好防護服,戴好手套頭盔等等防護裝置,這才手持雙鐧向山中走去,走到半山腰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