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九十八章 版權意識(1 / 2)

小說:唐朝小閒人 作者:南希北慶

東宮!

“老師,老師!”

“殿下,殿下,你跑慢一點,可別摔著了。”

只見李弘手中拿著一道奏摺,奔跑在廊道上,一旁兩個小太監趕忙護在左右,緊張得嘴皮子直哆嗦。

“老師---呼---!”

李弘跑到一間屋前,這才停了下來,小臉紅撲撲的,微微喘著氣。

正在看書的郭瑜見李弘來,放下書來,起身拱手一禮,又問道:“殿下找為師有何事?”

李弘先是上前一禮,隨即興奮道:“老師,父皇回信了,批准了我的奏摺,而且---而且還表揚了我。”小臉滿是得意之色。

郭瑜聽罷,卻是面色淡然。

李弘頓時笑意一斂,道:“老師,你不高興麼?”

郭瑜卻是反問道:“殿下,你開心嗎?”

李弘有些忐忑道:“父皇誇我,我當然感到開心。”

郭瑜道:“殿下是不是認為,你已經有能力處理朝中政務呢?”

李弘道:“我---我可沒有這麼想。”

郭瑜正襟危坐,道:“君子泰而不驕,小人驕而不泰。此事能成,有著諸多方面的原因,不瞞陛下,老師也未能完全參透其中緣由,故此殿下不應沾沾自喜,應該思考的是,為什麼許侍中會讓陛下上這一道奏摺?為什麼陛下會批准這一份奏摺?這一道奏摺裡面究竟有何玄妙之處?為什麼韓尚書會建議這麼做?為什麼許侍中他們又會答應?這裡面可都是大有學問啊。”

說到這裡,他頓了頓,道:“殿下,這世上沒有誰能夠一步登天,饒是殿下也是不能的,必須要腳踏實地,方為正道,現在也不是殿下做決定的時候,如今殿下在面對朝中大臣時,應該多聽,少言,多思考。”

李弘聽罷,躬身一禮,道:“多謝老師的教誨,學生明白了。”

郭瑜笑著點了點頭。

.......

關於李治批准這一道奏摺,是大家都料到的,不僅僅是因為太子,關鍵這麼做無可厚非,而且還維護了文人的利益,並且增加了朝廷對於書籍管理,這個東西是無害的,那些個小印刷坊並未沒有多少,他們也不會受到太大的損失。

其實在歷史上也是中國最先由版權意識的,大概就是在宋朝的時候,一些文人就已經有了版權意識,只是說沒有立法,而當時也跟如今的情況一樣,都是伴隨著活字印刷術的出現,人們就有了版權意識,像以前那種抄錄的方式,你盜版與否,產生不了任何價值,你抄《三國演義》去賣,那你就是牛x的,問題是你能夠抄多少本。

然而,這對於韓藝而言卻是非常重要,因為版權只是智慧財產權的其中一種,一旦大家都有了智慧財產權的概念,那麼專利法難自然就會水到渠成,同時,韓藝也覺得專利法案將會對唐朝有利,因為唐朝如今是世界的巔峰,國力、文化、技術全方面都是第一,是周邊國家向大唐學習,這個智慧財產權能夠幫助大唐獲得豐厚的利潤。

如果落後的國家這麼搞,那估計是很難發展的起來,當自己不是巨人的時候,那麼最好的進步方式,就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而當自己是巨人的時候,最好的方法就是隻出租肩膀,但是不賣。

並且,李治也在奏摺上面寫明,由韓藝輔助太子完成此事。

什麼輔助,不就是讓韓藝全權處理麼。

其實在這幾日內,韓藝一直都在籌劃著完成這一次歷史性的突破。

等到詔令下來之後,韓藝立刻開始了行動。

而首先一點,就是模糊智慧財產權,暫時將智慧財產權侷限於書籍、報紙。未等著書人同意,擅自將文章、詩詞,等一切文學作品印刷成書籍出售,是屬於違法,是要面臨著重金罰款,但是留有餘地。

這也是典型的韓藝手法,先將大框架弄好,再慢慢的往裡面填。

其次,就是關於年限的問題,著書人死後五十年,就不再具有智慧財產權。

最後,就是註冊商標,朝廷原本就是說讓印刷坊註冊,但是韓藝卻又以戶部的名義決定,讓所有的商家都進行商標註冊。

為什麼他敢這麼做,就是因為其中沒有任何利益,而且也有正當的理由,以前的長安就兩市,在兩市做買賣的本來也就要在市署登記,而如今的話,作坊產業興起,其中有八成的作坊在郊外,目前那邊是沒有人管的,因此採取商標註冊是必須的。

並且韓藝詳細的嚴明,註冊的所需資料,以及與不註冊的區別,一個受律法保護,一個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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