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一章 神聖的君子契約(2 / 3)

小說:唐朝小閒人 作者:南希北慶

還問題,明文規定的也少,甚至於不受理任何關於利息追討的債務。另外,官府對於民間的契約,並未有太多的干預權,一般都是採取調停,私下和解,即便官府判決了,也是令私人去征討,而非官府強制介入,也就是律法對於契約並沒有過多的約束性,尤其對一些非直接錢物交易的契約。

就拿這一回兩市商人撕毀與北巷合作合同來說,這一份合同中間並未涉及的財物,是一個共同合作的合同。他們找了各種藉口,來背棄合同,而律法對此並未有任何針對性的條例。但如果我北巷亡了,那我將會傾家蕩產,而造成這一切的原因,就是因為兩市商人背棄了我們達成的合同。而這一份合同是不具有律法效應的,官府都不會受理,那微臣不只有認命,試問這種情況,微臣又如何敢再與他們合作。倘若違反契約,將會遭受到非常嚴重的後果,並且將會強制執行償還的話,那麼他們還會這麼肆無忌憚的違背契約嗎?

方才高尚書說的非常有道理,兩市的商人沒有讀過書,愚昧不堪,難以理解聖意,但是我相信他們會非常深刻理解這律法的,不管律法上面寫的多麼深奧,因為這關乎他們的身家性命。”

高履行聽得臉頰發燙,這真是赤裸裸的諷刺他的愚昧論。但是他沒有辦法呀,違抗聖旨這是死罪,這太過了,才出此下策的。

韓瑗憂慮道:“民間糾紛,多因一時衝動而起,各有各的說法,難以說誰對誰錯,若都用以律法來處理,恐怕就過了。”

韓藝道:“但若不以律法來判斷的話,官府更加為難,因為朝廷也沒有給官員一個明確的標準。而且,下官強調的是誠信,契約代表的應該是誠信,而非是金錢,更加不是口角之分。君子是一諾千金,而小人是千諾不敵一文,再小的承諾,君子都會遵守,而再大的承諾,小人也會不當一回事。我們大唐乃是君子之國,禮儀之邦,維護君子的利益,就是維護我大唐的利益,用以締結契約的方式,來約束小人的行為,使得更多人守信,而且官府審理案件,也就從容多了,不會不知所措,執行契約就行了。我想大行君子之道,總不會是壞事。”

李治聽得頻頻點頭。

諫議大夫蕭鈞站出來,道:“臣以為皇家特派使的建議極為可行,信約是在於雙方,一方守信,另一方言而不信,那麼結果與雙方都不守信無異,既然守信與不守信的結果一樣,那麼守信與否必定也變得不是那麼的重要,長久下去,會使得更多的人變得言而無信,這將會破壞國家禮制,用以律法來約束本就是應該的。”

不虧是一家人啊!韓藝立刻道:“蕭大夫不愧為謙謙君子,不怕小人的報復,勇敢的捍衛君子的利益,真是令人佩服,佩服。”

這話忒毒了,君子捍衛君子的利益,這沒錯,關鍵就在於不捍衛君子利益的人,那就是小人。也就是說不支援韓藝建議的都是小人。

蕭鈞一陣無語,他作為諫議大夫,當然就是開口說話,表達自己對時政的建議。

但他可不想被韓藝利用。

果然,一群人立刻站出來,表示支援韓藝的君子契約,一目掃去,基本都是士族的勢力,他們可是自命不凡,都認為自己是君子中的君子,那麼必須擁護君子契約呀。

即便是崔義中,也不敢跳出來再跟韓藝唱對臺戲了,還得出言支援。

因為韓藝嚷嚷的是君子契約,你要反對這個契約,那就是擁護小人,這對於他們清河崔氏的名譽可是不小的傷害。不用想也知道,韓藝肯定會大肆宣傳的。

即便李義府、王德儉、許敬宗這些小人,雖然心裡還沒有理清楚這事到底是好是壞,但也得趕緊出來支援。特別是許敬宗,鬱悶死了,他可不想支援韓藝,但這一回不支援不行。

李治見大家都贊同,暗自好笑,看來朕的臣子都是君子啊!

是不是君子,他心裡豈能沒數,但作為皇帝而言,顧全的是大局,君子、小人這東西先得放在一邊,皇權才是至上的,突然就望向長孫無忌,見舅舅還在老神在在,既沒有反對,也沒有贊成,甭管心裡是怎麼想的,但是這事還得問他,他不答應,就批不下來,於是道:“不知太尉對此有何看法?”

長孫無忌表現的非常慎重,道:“陛下,老臣覺得韓藝說得非常有道理。”不管李治問誰,開頭肯定是這一句話,畢竟誰也不想暴露自己小人的形象。

說到這裡,他話鋒一轉,道:“但是若憑這一紙契約就斷定是非黑白的話,是不是有些武斷,而且也不近人情。這法來自於德,好比說,倘若一個愚昧的人被一個狡詐的人矇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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