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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以為我很喜歡北京,後來才發現,其實是因為餘柏言在那裡,所以我才喜歡那裡。
我這個人一直沒什麼自我,好像永遠都依附別人活著。
我知道這很沒出息,說出去會被人嘲笑,但我就這麼活了二十多年,習慣了。
我找不到自我,也找不到自己存在的意義。
之前我活著的唯一意義好像就是和餘柏言糾纏。
而如今,我一個人前往愛爾蘭,如同行屍走肉,了無生機。
愛爾蘭對於我來說實在遙遠,落地在那片陌生的土地時,我覺得很不真實。
我,一個在鄉下泥巴地裡長大的小孩兒,竟然一路稀裡糊塗走到了愛爾蘭。
站在機場,我覺得自己在做夢。
但很快被證實這一切都是真的,公司安排對接的外國同事十分熱情地來接我。
我和他客氣寒暄,又一次覺得不可思議。
剛回到城裡上學的時候,我一丁點英語都不會,那個時候我哥已經可以跟少年宮的外教對答如流了。
爸花了錢給我補課,那26個字母對我來說簡直就是外星人詞彙。
在上大學前,我羞於開口說英語,總覺得自己發音有問題。
或許真的是沾了餘柏言的光,我因為他努力學習考到北京,在那座城市以及那所還算不錯的學校裡瘋狂成長。
誰能想到當年進城時一句“How are you”都不會說的我,在工作後跟國外的合作方接洽自如,又誰能想到,我竟然來到了國外。
我在同事面前裝模作樣,談笑風生,就好像我真的是個有為青年。
殊不知,一切都是強撐罷了,一切都是虛假的。
這個愛爾蘭同事很年輕,二十出頭的樣子,高高瘦瘦,以我中國人的審美來看,他是典型的歐洲帥哥。
藍色的眼睛,紅色的捲髮,像是電影裡的人。
他說他叫Damonte,很健談,也很客氣,說話時一直看著我的眼睛。
他不停地誇讚我的黑眼睛,說他很喜歡中國。
我沒太多力氣應付他,但出於禮貌,還是不冷不熱地回應著。
他帶著我先去了酒店。
公司下個星期會給我安排住處,Damonte說那處房子和他家相鄰,是他幫我租下的,只不過在我住進去前要重新打掃,最快也要下週才能入住。
我倒是無所謂,住在哪兒對我來說區別都不大。
酒店房間不錯,Damonte忙前忙後幫我拿行李、放手提包。
他如此殷勤,倒是讓我有些不適應。
我告訴他不用這樣,所有的事情我都可以自己來。
但他回頭看我,笑得陽光,說為我服務他很開心。
可我根本不需要任何人的服務。
我有些累了,沉默地坐在沙發上看手錶。
Damonte大概看出了我的意思,很快向我道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