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對策,上面的宗旨是好的,可是一到了下面,沒準就會曲解了一個善意之舉。
而這個所謂的嚴打,可能沒準就是其中的一個代表例子了。
比如這個月的破案率要達到百分之多少以上,必須抓住多少個嫌疑人,手中的案子要有多少進展,處罰的罰款要達到多少金額等等之類。
如果達成了這些目標,或許還好,可是這些目標卻並不是所有人都能夠完成的,所以為了能夠達成這些所謂的目標,這其中當然也就少不了有些被曲解和歪曲的例子了。
就好像前段時間有個冤假錯案一樣,人家被冤枉入獄十幾年,最後才發現是錯案,至於為什麼是錯案,那不過就是因為當年破案的警察為了提高自己的破案率,為自己的履歷增光添彩,所以這才導致了這件錯案的發生。
而類似的事情,其實在國內並不少見,只不過鮮為人知罷了,畢竟如果真的出了事,那麼警方肯定會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來化解這些事情。
當然了,這種事其實在最近幾年已經很少見了,除了是因為科技的進步和法律的完善之外,更多的是警員素質的提升,而為什麼在蘇里還會有這種事情的發生,其實說起來還不是因為這裡山高皇帝遠?
就算真的出了事,大不了拿一點錢也就可以擺平了,所以他們並不害怕什麼,特別是他們也十分小心來辦事。
而首當其中的,就是要看這個人的身份背景,假如一個人穿著各種大牌名牌,他們當然不敢惹,因為這種人弄不好就是某個大老闆,要不然就是各種當官的。
可如果穿的普通,就像袁達這種看起來就是普通老百姓的人,那麼他們也就不會顧及什麼了,就算這件事立不了案,那麼自己多多少少也能弄一點好處,沒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