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一餐定情(中)(2 / 3)

在省會老家上高中。”

“他連這個也說?”父親絕不會在外人面前透露家事。

“在商言商,做生意講究知心知彼百戰不殆,我父親面見陳司長以前,託人打聽他的喜好和禁忌,所以關於他婚姻家庭的事情,多多少少知道一點。”他坦誠道。

“外人一定傳說我爸為了前途娶了金鳳凰,撇棄糟糠妻。”我冷冰冰。

“據說是為了給你爺爺奶奶治病。”

“良禽擇木而棲,我爸爸是金鳳凰,自然該棲身梧桐樹。”

“你對你爸爸有看法?”

“小的時候有,現在漸漸能理性對待,他和我媽媽,天生就不是一路人。”

“為什麼這麼說?”駱安沒想到我這樣理智。

“鳳凰涅槃前,可能會暫時住在雜草裡。它的身邊沒有同類,沒有參照物,天長日久,它或許認為自己只是一隻家禽,因此也找了一隻家禽。直到電閃雷鳴、浴火重生後,它便恢復真身,展翅上騰。縱然他想帶著它的那隻愛人小家禽一道走,無奈小家禽沒有翅膀,它的世界,註定只是普普通通的山間草地。”

“你果然懂事。”他輕聲道。

“我小時候想不通。即使小鳥沒有翅膀,鳳凰可以帶著它飛呀,或載在背上,或銜在嘴裡。長大後才明白,鳳凰是仙鳥,天庭繁忙,它怎能時時刻刻揹著小鳥東奔西跑?即或帶著小鳥飛翔,一個不小心,小鳥便會墜落天際粉身碎骨。如此一來,小鳥成了鳳凰的累贅,鳳凰也成了小鳥的重擔。小鳥與其擔驚受怕的過日子,倒不如抽身而退,天空歸天空,草地歸草地。”

“天空和草地都是極好的,不論動物還是人,總要有一個棲身之所。”

“沒錯,天有天的好處,廣闊高遠,俯視大地,只有仙鳥才能自由翱翔,馳騁天際。然而天高地遠,高處不勝寒,若是鳳凰一不留神摔了下來,定會粉身碎骨,身首異處。小鳥呢,只要自自在在地度日,老老實實地過活,總會安安穩穩地過一生。雖然也可能被彈弓打死,被孩童逮去,然而機率少之又少,因為它普通的不能再普通,並不足以引起人們的注意。”

“鳳凰需要經歷天劫,脫胎換骨才能浴血重生,小鳥平平淡淡、自由自在,兩者本不是同類。”他頷首道。

“二者一個棲息在山高海闊之處,一個生活在花草樹木之林,本就各有各的天空,各有各的樂趣,若是勉強生活,只會違反自然規律,互相折磨。

“年少老成,不愧是陳司長的女兒。”他向我投來讚許的目光。

“你這是誇我爸還是誇我,噢,是連我們兩人一起誇了。”我打趣道。

“看來你媽媽如今也釋懷了。”他推測道。

“與我父親結婚生女是我媽媽的幸,後來緣盡緣滅也是她的命。想不開只會令自己徒增傷感。歲月能夠撫平一切的創傷,何況她還有我。”

“好女抵萬男,你媽媽有你就夠了。”他勸解道。

“誰說不是呢?我和媽媽相依為命,誰也離不開誰。”

“陳司長並非好色之徒,若不是萬不得已,他不會另娶他人。”

“我爸爸年輕時才貌雙全,據說不少佳人非他不嫁,我爸爸選擇了我媽媽,二人結婚後恩愛和睦,幸福美滿。後來隨著他一路高升,期間經歷了不少誘惑,但他忠貞專一,從未越過雷池一步。縱然後來婚姻關係解除,媽媽對爸爸雖然有過怨,但是從沒有恨。”我公平道。

“你父親文采出眾,風流倜儻,若不是德才兼備,又怎會被梁外長的女兒搶了去。”

“對不起,我失言了。”他連忙住口。

我可以不怪自己的爸爸,但我怎能不怨那個女人?外人以為我和媽媽是爸爸升官發財之路上的絆腳石、拖油瓶,爸爸攀了高枝,便嫌棄我們累贅一腳踢開。然而若不是爺爺奶奶的病,若不是造化弄人……父親官有所成,並非得勢於那個女人。而父親的離婚再娶,大概是他人生路上唯一汙點。

“你打我吧!”他手忙腳亂,不知所措。

“都是我的錯。你消消氣。”他束手無策。

“好吧。”我大人有大量。

“一言為定。”他伸出了手。

我不恨她,也不怨她,只是不想聽到她。尤其不想在談論爸爸媽媽的時候提及她。

所以,我應該懲罰駱安一下。

“伸手吧。”我作勢道。

“真的?”他莫名其妙樂滋滋。

“後悔了?”我稀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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