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幾天前剛剛過了28歲生日。從小時候開始,她如果想要什麼東西,就會在畫紙上畫下來。最初媽媽告訴她五天之後就會回來,可是過了一個月都沒有回來,她就在畫紙上畫了媽媽的樣子。用肉色的蠟筆畫出瓜子型的臉,在上面用黑色的蠟筆畫了燙過的頭髮。漸漸地,她長大了,成了畫裡畫的人。她從20歲開始就愛著一個男人,並且和那個男人結婚了,剛開始的5個月他們非常幸福。現在她卻要和他“離婚”。他不同意,所以她沒有辦法,她真的沒有別的辦法,所以決心在他同意之前離開家,到一個朋友家住。她沒有地方可去,她害怕住旅館,她所找到的朋友和她的關係不太好,只是因為她覺得在她那裡丈夫是找不到的,所以才去。離開家一個星期了,她白天在水餃店裡端盤子,數錢,每天工作6個小時。晚上,則給朋友幫她介紹的一家公司畫插圖。她肩膀和手腕上都貼著膏藥,拼命地幹活。因為如果不這樣,她會時時刻刻想起她放棄的那個男人。以前她無法理解“因為愛所以分手”這句話,甚至嗤之以鼻,可是現在28歲的她卻成了地球上最能體會這句話的人。
“……”
她現在邊吃著從水餃店裡拿的涼了的水餃邊畫著雜誌社的插圖。這是以10多歲,20多歲的年輕女性為主要物件的雜誌社連載小說的插圖。女主人公摘著玫瑰花的花瓣在算命。摘下一個花瓣說“愛”,然後再摘一個花瓣說“不愛”。
“真是幼稚,讓人起雞皮疙瘩。”
雖然這樣嘟噥著,可是不知不覺她也開始用手指數著畫裡面的花瓣,算了起來。
“想他,不想他。想他,不想他…… 想他。”
她無法真的像小說女主人公一樣摘花瓣,所以只能用手來數,結果是她非常非常想念這個男人,想得發瘋。不可以這樣,於是她匆忙在畫裡面又多畫了一片花瓣。結果變了,“不想他”。她很滿意這個結果,嘴邊帶著一絲難過地微笑。她現在正怒視著冰箱。準確地說是怒視著冰箱裡面的酒瓶。她已經戒酒一個星期了,偶爾會嚴肅地想要不要再喝酒。這時候,聽到了鑰匙開門的聲音,門開了,有人進來了,是這間房子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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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打算怎麼辦?”
兩個女人這幾天一直是這樣過的,她從水餃店裡拿來水餃,她買回大比薩和可樂,兩個人一起分著吃,今天也是這樣。兩個人一起吃著,孝珠低聲問著筠曦剛才的問題,聲音比平時顯得更疲憊,表情卻非常真誠,好像兩人是無話不說的朋友一樣。
“你離開家已經有一段時間了,你想怎麼樣啊?”
面對一直沒有問原因而收留自己的孝珠的提問,筠曦不知道應該怎麼回答。看著比平時要真誠得多的孝珠,看著孝珠不問出結果絕不罷休的表情。 筠曦知道自己在這個時候不可能就大致敷衍過去,騙她說“我是為了讓他更關心我,才故意讓他著急的。”或者“馬上就會回去的。”
“我們分手了。”
“什麼?”
看著瞪圓眼睛,難以置信的孝珠,筠曦難過地苦笑了一下,再次回答道。
“你耳朵不好嗎?我說我們分手了。”
“分手?我警告你們不要在一起的時候,你無動於衷,跟在仁旭後面跟了8年,到了現在卻這麼輕易地說分手?到底為什麼?
筠曦以為孝珠聽了自己的回答會很高興,可是孝珠卻瞪圓眼睛這樣反問道。這時,筠曦想起了一個禮拜之前,和孝珠一樣這樣問自己的那個男人。
“為什麼,到底為什麼不能和我一起生活?你是徐筠曦啊,你是筠曦!”
為了好好地吃,好好地生活,我們在一起如果不能幸福,至少你一個人也要幸福。筠曦把眼前的女人當成了仁旭,自言自語地嘟噥著。突然在筠曦的腦子裡,她深愛的他的面容,他的聲音像波濤一樣洶湧地席捲過來。
——我在努力忘記一切,如果期望的那樣。
——假如星星眨眼時能發出聲音,那該是世界上最美妙的聲音吧。我真想讓你聽聽那聲音哦。
——我將至死不渝地愛你。
——即使不能幸福,我們也要努力幸福地生活。
——來生我還要再做“仁旭”,你也要再做“筠曦”好嗎?
笑起來特別可愛的他,那麼喜歡揹著我的他。知道陪我一起哭的他,我的愛人,不,曾經是我的愛人。
“說實話,仁旭,我現在失憶了,以前的事情真的記不起來了。我是不是愛過你,還是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