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我也感到奇怪,自己竟然會懷念一個男人!我甚至渴望見維克一面,就像你想見你的丈夫一樣。”
“這是感情飢渴的表現。”她感慨地搖搖頭,“宏恩,快點找個女朋友吧,否則會被我不幸言中。”
“別說得那麼嚇人!這是男人之間的友誼,你們女人永遠不懂。”
“我以為你在美國呆了十年,早就被洗腦了,沒想到還是男尊女卑的那一套。”
“NO!”他趕緊解釋,“我說這話,絕對沒有瞧不起你們女人的意思,只是男女有別嘛。女人往往重視的是愛情,而男人更看重友誼。”
“說來說去,還不是那句老話——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
“即使是衣服,也有好幾種。有的穿一次便脫掉扔了;有的穿上便再也脫不下,因為它已經跟皮肉連在了一起,強行脫下來會有撕裂的痛楚,會破皮出血,甚至留下永久的傷痕。”
她驀地陷入恍惚當中。
“這句話是誰告訴你的?很有哲理。”
“維克。”方宏恩坦白地說,“他曾經當過我的愛情顧問。”
“這樣說來,他不但是個寂寞的男人,還是個受過傷的男人。”
“確實。他說他曾經歷過一段失敗的感情,至今還沒有復原。”
“沒有什麼感情是前人所沒有經歷過的。我的痛,千百人都嘗過。這樣想我會好過一點。”她沒頭沒腦地說。
他卻聽懂了,回答道:“再深長的傷口,也會被時間治癒。我們應該向前看,而不是沉溺於往事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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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淡淡地一笑,嘴裡呢喃著:“有些事情,可以遺忘;有些事情,可以紀念;有些事情,心甘情願;有些事情,無能為力。我和他的事情,我不會遺忘,永遠不會!這一切都是我心甘情願,也都是我無能為力的。”
好一個“無能為力”!只有真正愛過、痛過的人,才會有這樣深刻的感受吧。方宏恩第一次覺得遺憾,自己年近三十,還沒有真真正正地愛過一次。
第二天上班,方宏恩一直回味著梅若素的話,以致沒注意到有人敲門。
“方先生,有人找。”秘書琳達小姐推門進來,臉上帶著興奮的表情,“一個非常英俊的中國男人,太迷人了!”
方宏恩以為是公司的客戶劉先生,五官端正罷了,算不上英俊。美國人總是喜歡誇大其詞。
他眼睛盯著電腦螢幕,說:“請他進來。”
門口傳來腳步聲,在他桌子前停下。
方宏恩轉頭,下一刻,他呆住了,張大嘴看著來人。
琳達沒有誇張,這男人的確英俊得無懈可擊,彷彿從電影裡走出來的男明星。
他大概三十多歲,身材頎長,約一百八十五公分,不胖不瘦。濃濃的眉毛,深邃的眼睛,加上連老美都要羨慕三分的高挺鼻染,簡直是鬼斧神工下的傑作,足以讓許多女人為之瘋狂。
方宏恩當即確定自己不認識他——這樣出色的男人,他哪怕只見過一面,也會終身難忘。
“請問你是……?”
“你好,湯姆。”低沉而富有磁性的嗓音,好像在哪裡聽過。
湯姆?方宏恩幾乎要跳起來。
“你是維克?”
“維克只是我的網名,”他沉穩地說,“我的中文名叫林惟凱。”
燈火闌珊處
上帝聽到了她的祈求,他終於出現了。
林惟凱的突然出現,讓方宏恩措手不及。他手忙腳亂地招呼林惟凱坐下,又喚琳達端咖啡進來。
“維克,你總是給人驚喜。你是怎麼找到我的?”
“很簡單,你在網上告訴了我地址。”相比之下,林惟凱鎮定得多。
方宏恩對他充滿好奇:“你也住在洛杉磯嗎?是做什麼職業的?”
“我一直都在加拿大,這個學期才到南加大來唸法學博士。”
“原來你是留學生。”方宏恩釋然,“難怪有這麼多時間上網。”
“不,對電腦的痴迷是最近才有的。我骨子裡不是個喜歡和陌生人敲鍵盤談心的人。”
“是因為那段失敗的感情嗎?”他試探著問。
“可以這樣說吧。”林惟凱的語調還是那麼冷靜。
正說著,桌上的電話突然響了。
方宏恩拿起話筒:“喂?”
“宏恩嗎?”是梅若素的聲音,“今晚牽手咖啡廳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