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五章 李小龍之死(1 / 2)

小說:重生日本1946 作者:墨罌粟

就在唐寧打算好好陪陪自己的兒子學習中文的時候,忽然一個噩耗傳來,李小龍在昨晚的十一點半於香港的伊麗莎白醫院暴斃身亡。

作為一個李小龍的影迷,唐寧自然知道他的意外逝世很是蹊蹺,不過那是1973年的事兒,而現在才1969年,所以唐寧並沒有在意,只是提醒他儘量不要跟姓丁的女人走的太近,可惜很明顯,李小龍並沒有聽他的,因為這次他依舊是死在了**丁佩的香閨中。

丁佩,原名唐美麗,祖籍東北,據說她的舅爺爺是少帥張學良,外公是軍閥時期北平警察局的局長,父親三代都是醫生,最初是中影出身,後來在1967年經人介紹,加盟邵氏,改藝名為丁佩,從處女作《紫貝殼》就開始走豔情路線。在後世丁佩就是李小龍的情人,並且李小龍就是死在她的家中,所以唐寧才這樣提醒李小龍,可惜依舊無法改變歷史的軌跡。

由於李小龍這個時候在香港的名氣堪稱如日中天,所以他的死訊引起了所有媒體的極大關注,因此在第二天諸如“李小龍暴斃”、“一代巨星隕落”、“猛龍歸天”的報道,充斥了所有報紙的頭版頭條。

李小龍的死訊很快傳遍香港、臺灣、東南亞以及整個世界,影迷們無不為之扼腕、悲傷。但有許多影迷們認為是為李小龍新電影所製造的宣傳噱頭。李小龍怎麼會死呢?他堅如鐵,壯如牛,躍如虎,行如龍……李小龍在銀幕上的形象太英雄化了,他的暴斃,人們難以置信!

然而。越來越多的資訊證實,李小龍確已死了。

“李小龍是怎樣死的?”這一疑問,最後鬧得滿城風雨。新聞界深挖李小龍的死因,

報紙連篇累牘報道。那時候。數百萬港民都在談論李小龍之死,或悲,或奇,或怨,或恨,眾說紛壇,莫衷一是。一個人的死,造成如此大的轟動。這在香港開埠以來,空前絕後。這一方面說明李小龍名氣之大,另一方面卻說明他死因之奇。

最初一天,震驚悲傷之中的人們只有靜待驗屍官的死因報告<script type="text/javascript">reads();</script>。

但第二天,《新星日報》赫然出現這樣的大字標題:“本報獨有可靠訊息,李小龍死前昏迷地點,是在姓丁明星香閨內!”

文稱:“前晚7時左右,李小龍在丁某明星家中‘閒談’,末幾,李小龍以頭痛不舒服。而在該明星睡房裡休息。及至9時20分,丁某入到睡房,有意叫醒李小龍。丁某推李小龍,只見全無反應,赫然發現李小龍竟昏迷在床上,丁某大驚,手足無措,終於撥電話找得一位私家醫生替李小龍急救,但末見效,遂將李小龍送往伊莉莎白醫院,可惜來遲一步。李小龍告返魂無術……”

毋庸置疑,丁某即是丁佩。李小龍的情人。倆人皆港埠名人,之間緋聞。已是家喻戶曉,並演繹出頗多“肉彈”與“武士”的豔情故事,為港民茶餘飯後談資。

李小龍在丁佩家出事的新聞爆出,丁佩立即被捲入輿論的旋渦中。當時頗為流行的說法:李小龍死於“馬上風”。不管此事虛無還是確有,李小龍死已死矣,活著的人無論如何評議他醜化他,他皆不知。中國人素有寬容死者而苛求生者的舊習。於是,一切汙水統統潑於丁佩身上,似乎丁佩應該對李小龍之死負一切責任!

丁佩大呼“冤枉”。丁佩也確實有些冤枉。李小龍並非每天都去丁佩構築的“愛巢”。李小龍早死一天,晚死一天,都不會牽扯上丁佩,而正是去丁佩家的這一天死最麻煩。當時演藝圈還風傳著名笑星李昆的一句諧語:“李小龍死在任何地方都不要緊,但偏偏死在那個最不適當的地方,這可真是老天爺的安排了!

李小龍死因的檢驗及論證經歷了兩個多月,1973年9月24日上午,法庭作終審裁定。

董梓光法官引導陪審員判案,解釋判案之7種可能性時指出:一、謀殺:即惡意及不合法殺人。對此案來說,可無須考慮此點,因無證據證明李小龍受謀殺。二、誤殺:意思是不合法殺人而無惡意。此點亦無須考慮。

三、合法殺人:此案亦無須考慮此一種可能性。四、自殺:根據證供,李小龍在死前,精神無受困擾現象,同時,亦無厭世情緒,故無須考慮死者是出於自殺。五、自然死亡:伊莉莎白醫院驗屍官黎史特醫生在剖驗死者之屍體時,試圖找出自然死亡因素,但沒有找到,英國倫敦大學迪雅教授亦同意黎史特醫生的意見,故對此案來說,自然死亡亦難成立。六、意外死亡或死於非命:情形是差不多,只是死於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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