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1 / 2)

方毅讓小乞丐帶著他去找他口中說的叔叔,路上問了他一些情況,知道小乞丐叫小遠,今年八歲了,家就在附近的鄉下,到這裡討錢已經半年時間了。

大概是因為方毅肯幫小星治病,小遠對方毅的印象很好,基本上只要方毅問的話,小遠都會回答他,從小遠的話裡,方毅覺得他口中的那個叔叔,不像是特意拐他出來討錢的,但是又能看出來,他確實是在用小遠賺錢。

“叔叔。”小遠跑到路邊一個乞丐身邊,拉著他的胳膊,跟他打招呼。

這個乞丐方毅也見過,四五十歲的樣子,把自己打理的還算乾淨,不會追著人討錢,算是這附近比較好的乞丐了。

“你好,我是附近寵物店的。”方毅蹲在老乞丐旁邊跟他說話。

“小遠是不是帶著小星去你那裡看病了,他身上的錢不夠,少了多少,我給你補上。”老乞丐看看小遠,轉頭跟方毅說。

“我過來不是跟你要錢的。”方毅解釋:“我覺得小遠挺可愛的,有些問題想跟你瞭解一下。”

“什麼問題,你說?”老乞丐見方毅不要錢,又把碗收回去了,擺在前面。

“小遠的家人都去哪裡了?我聽他喊你叔叔,你是他的親人嗎?”小遠說,他一直都是跟奶奶生活在一起,很少見到其他人,他奶奶離開了,沒人理他了,村子裡的人就讓他跟這個叔叔出來了,所以這個人應該跟小遠沒什麼關係。

“小遠是個可憐孩子,他小的時候,爸媽在城裡打工,因為一場事故,都死了,那家老闆也跑了,他家沒拿到補償金,小遠就只能跟著他奶奶過,日子過的不太好,去年他奶奶也去了,小遠的去留就成了問題,他家的幾個親戚都不願意養他,村長就讓他跟我過來了,讓我看著他,他小,更能勾起別人的同情心,也就能多要點錢,夠自己吃住的,等他長大了,就送他去打工。”老乞丐說完,長嘆了一口氣,其實也不怪人情冷漠,真要是有人領養了小遠,就要供他吃住上學,等他大一些說不定還要幫他娶妻生子,這些開銷太大,一般人家負擔不起。

“他不上學了嗎?”這麼小的孩子,應該去上學,而且現在學校都是免費的。

“不上了,城裡的學校不收他,他留在家裡沒人養,跟我在這裡乞討幾年,長大了就能出去找個工作養活自己了。”

“小遠說,他每天討回來的錢,都被你拿走買吃的了,他一天也能討到不少錢,為什麼他還這麼瘦?”這附近有一條小吃街,賣的有各地的小吃,很便宜,一個大人基本上幾十塊錢就能吃飽了,小孩子一頓幾塊錢就能解決,小遠一天賺的錢足夠他吃飽,還能剩下不少,不應該像現在這麼瘦。

“唉!這都是他養那條狗養的,你也知道,這裡的東西貴,他養的那條狗又能吃,一天一塊錢的饅頭還嫌不夠吃,小遠就天天把自己的食物分給他吃,我說了他幾次,他也不聽,他養的狗又不是什麼名貴的狗種,用不著每天吃那麼好的東西,翻翻垃圾也就夠了。”老乞丐說起這件事的時候,顯的很生氣,他活了那麼大,只知道自己吃飽才是最重要的,很看不慣小遠的行為。

各人有各人的看法,老乞丐這麼說,方毅並不覺得他是錯的,畢竟人都是自私的,連自己都養不活的人,自然也不會去想著養動物,更何況很多人都已經形成這種觀念了,動物們吃垃圾就能活下去了,不管那些東西對它們來說是否健康。

“你是說,小遠偷偷把你給他買的東西分給小星了,他才這麼瘦嗎?”方毅問道。

“也不全是。”老乞丐搖搖頭:“這孩子家境不好,從小過的就不太好,長的就比較瘦弱,小星也算是條懂事的狗,知道那些東西是小遠的飯,也不會吃太多,他是天生這樣的,吃不胖。”

“既然這樣,那小遠身上的傷是怎麼回事?”方悅跟他說,小遠身上有很多青紫的痕跡。

“我們在這裡討錢,總會有一些人看不慣,尤其是那些年輕小夥子們,把我們碗裡的錢拿走都是輕的,心情不好的時候,還要踹我們兩腳,小星這孩子不懂事,見那些人拿走他的錢,會追上去把錢要回來,他還小啊,那能打得過那些人,錢要不回來不說,還要挨頓打,我跟他說過幾次,他總是記不住,每次都要追上去,上次小星也幫著他一起追,還咬了其中一個人,要不是周圍有人攔著,估計小星就該被打死了。”這也是為什麼老乞丐同意小遠養著小星的原因,要不是看它護主,老乞丐早就趁小遠不在把它扔了。

“小遠,你還記得是哪些人打你嗎?”方毅轉頭問小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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