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常也已經恢復了鎮定。他是世襲糧長,見官平起平坐,可以不受刑訊。而且這個頭銜,得上報戶部才能奪去,州縣無權剝奪。是以大喇喇的坐在杌子上,回魏知縣的問話。
魏知縣問他,為什麼要窩藏趙美娘,他說是幫朋友忙。
魏知縣問他,為什麼要唆使趙家認屍,他說是幫朋友忙。
魏知縣問他,為什麼要脅迫趙家上告,他說是幫朋友忙……
魏知縣問他,為什麼要派人謀殺王賢,他說是幫朋友忙……
魏知縣就是泥人,也有三分土性子,忍不住諷刺道,難道你金屋藏嬌,也是為了幫朋友忙?
“是的。”何常點頭道。簡直是天字一號熱心腸。
“那你為何要逃跑?還意圖殺人?”魏知縣冷聲道。
“我不是沒逃麼,”何常無恥道:“當時恨不得把那誣告我的王二碎屍萬段,但想想這是犯法的,我又停下了。不然他一個廢人,能把我踢倒?”
魏知縣拿他沒辦法,只能下令暫且收押。何常卻道:“縣尊,按洪武爺的規定,糧長是可以交錢免刑的,麻煩你幫著算算,我這些罪名,一共得罰多少錢!”說完便施施然下堂去了。
一場氣勢十足的審訊,竟如此虎頭蛇尾,回到後堂,魏知縣難過的要死,難道真是百無一用是書生,自己又一次搞砸了?
司馬師爺安慰他道:“東翁不必如此,我們已經成功了,又何必求全責備呢?”
…
第一卷富春山居圖 第二十章 虎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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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知縣雄起了,兄弟們也要雄起啊,求推薦票啦!)
是啊。想一想,自己已經將這樁,被刑部定了死罪的案子,成功翻了過來。來日必將聲名鵲起,前途一片光明,似乎應該知足了。
可是真要將此案含混過去,何常這個罪魁禍首,必將逍遙法外。自己就成了包庇兇手的共犯,怕是一輩子都難解這個心結!
魏知縣讀了二十年的聖賢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