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李春撇撇嘴道:“他就是不肯說,我們有什麼辦法。”
“這麼說,兇器未曾找到?”王賢沉聲道。
“後來還是找到了。”李春道。
“那齊大柱的殺人動機是什麼?”王賢又問道。
“自然是劫財了。”李春道。
“那為何從他家中僅搜出銅錢二百餘文,鈔不足十貫?”王賢冷聲道,十貫寶鈔也就值十文錢的樣子。“除此之外別無長物?”
“他將兇器和贓物都掩藏起來。”李春心下鬱悶,那齊大柱實乃一截木頭樁子,吃遍鎮撫司的酷刑,居然死咬著不鬆口,當時案子已經鬧大,李春也不確定最後風會往哪吹,所以也不敢捏造口供,以免齊大柱當堂翻供,把自己也拖下水。“本司也沒偵查出來,還是大理寺那邊棋高一著,找到了兇器和贓物,犯人才無從抵賴,如實招供。”
“也就是說,”王賢沉聲道:“在之前江寧縣、鎮撫司、刑部、都察院四輪審訊中,都沒有找到兇器和贓物,最後在大理寺的審訊中才出現!從而給齊大柱定罪。”
“不錯。”李春點頭道。
“那就奇怪了,”王賢一拍手上的卷宗道:“為何大理寺的案卷上說,一干證物皆由北鎮撫司提供呢!”
“那是後面我們花了大力氣,挖地三尺找到的。”李春道。
“也就是說,在齊大柱沒招供的情況下,你們找到的。”王賢問道:“然後提供給大理寺,再由大理寺獲取齊大柱的口供?”
“不錯。”李春點頭道:“找到贓物和兇器時,案件已經移交給大理寺,所以只能由他們對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