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部分(3 / 4)

小說:雲雨 作者:風雅頌

經看到,許多婚外性關係放蕩的著名事例都出自公主,她們的改嫁更是司空見慣——有時兩者還會結合在一起,安樂公主就是明顯的例子:她先下嫁武崇訓,“崇訓死,主素與武延秀亂,即嫁之”[20],丈夫死後,索性嫁給情夫。公主們的放蕩和改嫁之所以常見,有著各種原因。這些原因中較表層的容易想見(如權勢之類),但有一條比較深刻的原因,應該略加闡發。

由史實可知,在漢、唐統治者看來,公主是一種可以為政治服務的頗為重要的性資源,發揮這種性資源效用的途徑就是為公主締結婚姻。公主下嫁,可以與鄰國或敵國結好(所謂“和番”),可以籠絡功臣(下嫁功臣或其子),可以為皇室點綴增光(與著名高門士族聯姻),可以安撫被征服之國的舊主舊將,等等。所有這些婚姻,都是出於政治考慮。萬一其中恰有愛情,自是上上大吉;但多數情況下主要的意義是政治。“尚主”從理論上說是極大的榮寵,實際上許多臣下視之為畏途,避之唯恐不及。因為娶了一位公主回家,就在“男尊女卑”的固有格局中出了例外,公主驕橫無理起來,休又休不得,罰也罰不得,壓也壓不住。有時可以鬧出駭人聽聞的慘劇[21]。另一方面,公主們在這種政治婚姻中得不到愛情,也同樣痛苦,結果往往以淫亂放蕩作為某種補償。唐代在男女關係上本來就開放,這些金枝玉葉的公主們男寵成群,縱情淫亂,成為一種時尚。有人說唐代公主是男女關係上最開放的群體,其實這一斷語推廣到此前各朝也同樣正確。

婦女們(6)

(三)女冠風流

關於唐代女道士,是一個饒有興趣的話題。在一些當代論著中流行這樣的看法:唐代女道士近似娼妓,甚至就是娼妓。支援這種看法的主要證據,則是女道士們風流浪漫的愛情生活。

唐代女道士的主要來源有四:自願修道的公主和貴族女子、被簡放的宮女、被遺棄的姬妾和不再當紅的妓女。由於唐皇室崇道甚力,道教在唐代十分繁榮,因此這些女子能夠得到供養而不至有衣食之憂(第一類人別有後盾,當然更不在話下)。這使得她們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參誦道書、習學歌舞和作詩;同時也有條件修飾容儀、講求妝束並美化居住環境。這就是唐代文士詩歌中常常將女道士描繪形容為“仙女”、“仙子”,將她們的道觀比喻為“仙境”、“仙鄉”的物質條件。

在女道士中,修道的公主和貴族女子當然是上層,她們領導著有關的潮流和風尚。而我們在前面已經看到,公主和貴族女子是在性關係方面最為開放的群體,因此她們在這方面的觀念和作風不可能不影響她們的“道友”。

最後還有一個深刻的原因必須注意。在古代中國社會中,除娼妓而外,女冠(或女尼)們是另一個“無主”的女性群體,使男性可以完全合法地將性興趣指向她們並被接納[22]。在男性中心的社會中,其餘的女性都是“有主”的,或屬於帝王,或屬於男性家主,未婚女子也受到他們的監護。男子若將性興趣指向“有主”的女性,至少在理論上是不合法的(儘管實際上也可以通姦淫亂)。附帶說一下,舊時“寡婦門前是非多”之諺,原因也在於此——丈夫一死,她暫時成為“無主”,男子的性興趣可以相當合法地指向她,所以是非多;若趕快結束這一狀態,要麼改嫁,要麼宣佈“守節”(這樣就可獲得夫家的監護),就可重歸“有主”而安定。

綜合上述三方面的原因,女道士之風流浪漫的愛情生活就非常容易理解了。試想這些身世經歷不同尋常的、美貌的、有文化的、有藝術修養的、在性觀念方面又非常開放的、而且是男子可以合法地與之調情乃至求愛的女道士們,會何等地令唐代的文士們心往神馳、夢魂顛倒啊!關於他們對女冠們的讚美、愛慕、幻想乃至“夢想成真”的浪漫戀情,文士們留下了無數詩章:

月帔飄飄摘杏花,

相邀洞口勸流霞。

半酣乍奏雲和曲,

疑是龜山阿母家。[23]

芙蓉脂肉綠雲鬟,

罨畫樓臺青黛山。

千樹桃花萬年藥,

不知何事憶人間?[24]

夜靜門深紫洞煙,

孤行獨坐憶神仙。

三清宮裡月如晝,

十二宮樓何處眠?[25]

水思雲情小鳳仙,

月涵花態語如弦。

不因金骨三清客,

誰識吳州有洞天?[26]

鳳管簫聲來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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