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誅仙(1 / 2)

小說:文娛之皇 作者:屋子漏雨

(這周繼續裸奔,希望大家能夠幫我衝一下榜單,分類的就行,謝謝大家,破屋保證用心碼字。)

開啟超級文化體統,林笑準備購買一本新書,這一次,他準備寫一本仙俠類。

現在所有網上的仙俠小說都已經被寫的不倫不類,早已經失去了仙俠的滋味,導致仙俠小說越來越落沒,當初一度是網文主宰的仙俠,現在已經是小眾小說了,不是大神級別的作者不會開仙俠坑,否則一定撲到死。

林笑要的是一本原滋原味的仙俠,那種讓人一看就能夠在眼前浮現出古風韻味的仙俠。

現在林笑早已經不擔心聲望值了,在《鬼吹燈》和《何以笙簫默》的火爆之後,又經歷了對戰風波,現在林笑的人氣早已經是扶搖直上,已非當日吳下阿蒙,聲望值水漲船高,已經突破一百萬了,現在林笑除了購買那些世界名著有些力有不逮之外,那些通俗的小說,林笑可以毫無顧忌的大把大把的購買。

一番搜尋,林笑最終鎖定了《邪風曲》,《誅仙》,《仙葫》這三本書,細細思考一番,林笑決定先購買《誅仙》。

從名字上來看,《誅仙》最接近林笑心中的想法,因為看不到小說的內容,林笑只能先找一本來試試,看看是不是心中想要的。

“購買《誅仙》,花費聲望值整,確定購買嗎?”系統提示。

林笑點了“是”的選項,頓時腦中便多了一個誅仙的故事,當誅仙的情節在林笑的腦中全部閃現之後,林笑覺得被深深的震撼了。

“經典!絕對是仙俠中的經典!”林笑被書中那悽婉悲涼的愛情;那被天地無情束縛的無奈和掙扎;那種種人心冷暖,世態炎涼給徹底的打動了,他確定,這就是他心目中真正的仙俠!

絲毫不誇張的說,林笑心中,對這本《誅仙》的喜愛已經完全超過了《鬼吹燈》,《鬼吹燈》可以讓讀者流連忘返,而《誅仙》卻可以讓人終身難忘。

誅仙的篇幅不算長也不算短,一百七十萬字,正好符合仙俠小說應有的字數,有的仙俠小說動輒三五百萬字,雖然不乏精彩,但是總是給人感覺太冗長,這個字數是最合適的。

不過林笑得到小說後,卻沒有遲遲動筆,他和另外一個星球的誅仙迷一樣,存在著修改《誅仙》的念頭,誅仙的開篇有些粗糙,需要潤色一下,另外就是對於碧瑤,林笑一直耿耿於懷,林笑準備在這方面做點文章。

如果讓碧瑤就這麼的復活,那是不現實的,會把《誅仙》毀掉,整本書之所以能夠讓人念念不忘,讓人唏噓流淚,絕大部分是因為碧瑤這個人物,在這方面,林笑心中漸漸的有了計較。

想好之後,林笑開始碼第一章。

“時間:不明,應該在很早、很早以前。地點:神州浩土。”這句話林笑完全保留,儘管看起來是一句廢話,但是林笑認為這句話一下子就能讓人的思緒直接飛到那天地蒼茫的情境。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緊接著又是一句極為點題的名句。

接著便是對故事大背景的介紹,雖是介紹,但並不枯燥,整篇序章可以說是極為經典的古典仙俠序曲,林笑在寫《誅仙》的故事時,是帶著無盡的崇拜去寫的,對於另一個星球的原作者蕭鼎,他真是佩服得五體投地。

整整一夜,林笑都在碼字,在前幾章做了一點簡單的潤色之後,林笑忽然發現,在這麼精彩的故事之中,自己那並不十分高明的文字功底已經不足以為文章潤色了,只要按照原著碼下去就是最大的成功了。

當第一縷陽光照進屋子的時候,林笑才後知後覺的發現,天已經亮了!林笑竟然沒有一絲的倦意!當整個身心都沉浸在精彩的情節中時,林笑只有一種想法,就是儘快的將這麼精彩的故事給展現出來,忘記了時間,忘記了疲憊。

儲存文件,合上電腦,林笑出了屋子,悠閒的向學校走去,今天上午有課,順便去看一下好幾天沒有見面的王蒙於大海和張元恆。

上完課,林笑和王蒙三人一起在學校食堂吃了午飯,令林笑沒有想到的是,王蒙居然真的跟喬妮兒寢室的那個有些肉肉的女聲打得火熱,儘管兩人還沒有挑明關係,但是據於大海的描述,這王胖子每天晚上都爬在被窩中和那小妞發簡訊直到凌晨一兩點鐘,而且還時不時的發出猥瑣的笑聲。

不過林笑卻有些納悶,於大海為什麼要監視王胖子到那麼晚?難道是因為空虛寂寞冷?

不過於大海和那個戴眼鏡的斯文女生於雅軒儘管沒有什麼實質性的進展,但是現在也是能夠在一起說上幾句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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