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部分(3 / 4)

小說:屍疑 作者:風雅頌

候志達,自然是任何事情都要讓候志達滿足了。那小姐事前已領受了潘老闆的指示,所以就半推半就地依從了他。事後,潘老闆見候志達對那小姐甚是疼愛,遂順勢將她作為禮物送給了他,而那位小姐就是楊小桃。因此,候志達包養楊小桃之事,潘老闆當然清楚。

那麼,那兩封敲詐信是否是潘老闆所為呢?候志達想來想去,怎麼都不像是潘老闆乾的。潘老闆是大老闆,他的生意都是以百萬計算的,豈會為了區區20萬而進行敲詐呢?況且,自己一向對潘老闆不薄,料想他也不至於這樣坑害自己。

除了潘老闆,就是楊小桃在鄉下的家人了。曾聽楊小桃說,她在鄉下有一個老母,還有一個弟弟。老母患有腎功能衰竭,經常要到醫院作透析,楊小桃正是為了母親的鉅額醫藥費才欠下潘老闆一大筆債務,從而不得不聽從指令當了二奶。她的弟弟正在高中讀書,年歲尚幼,大概不至於幹出這種敲詐、盜屍之類的事情。

梔子小區裡會不會有什麼人知道內情呢?似乎有一個叫李大林的保安對楊小桃有些意思,平時見了楊小桃就像貓兒見了魚一樣,賊眼溜溜的。但楊小桃十分討厭那人,估計不會有什麼非份之舉。況且楊小桃的性格素來內向,從不與陌生人搭訕,每日在公寓裡除了看電視就是在電腦上玩玩遊戲,那保安理應不會知道她懷孕及口服安眠藥之事。

其他還有誰可以懷疑呢?難道是候文敏?自己包二奶的事情,候文敏以前並不清楚,只是這次請他幫忙才知道此事。如果他想敲詐,完全有條件。但是自己待他像親侄子一般,他又為什麼以怨報德呢?

候志達把整個過程又進行了一次回顧。第一封敲詐信雖然提及懷孕與安眠藥,但根本沒提及自己把屍體如何處理了,是埋到土裡?扔到河裡?或是其他什麼地方?由此可見,那人對詳情一無所知。可是那第二封信不但提及了地點,而且對自己踢了屍體一腳以及罵她小婊子的話都一清二楚,可見他是在跟蹤自己。這樣一來,那第一封信的目的就是投石問路了。他顯然不知道屍體在哪兒,於是假冒楊小桃的語氣寫信威脅,並且他確知對方會去現場驗證楊小桃是否確已死亡,而他則乘機跟蹤在後。待對方離開現場後,他悄悄地盜走屍體,然後發出第二封敲詐信。

至此,整個事情的脈絡已然清晰,只恨自己太過愚蠢,居然中了別人的圈套。倘若自己對那第一封信不理不睬,不去現場檢視屍體,那敲詐者又如何得知屍體在何處呢?

他緊咬牙關,把拳頭重重地砸在桌子上。但是,後悔已經晚了。

他望了望窗外那熾熱的驕陽,心中暗自思量道,“幸而天氣越來越熱,那屍體想必已腐爛得面目全非了吧。”想到這裡,候志達的心才稍稍安定了下來。

(7)

現在已是六月下旬,距離拋屍已有兩個月了。今年的天氣好像特別怪,四、五兩個月的氣溫明顯低於往年,但六月的氣溫卻大大高於往年,最近這幾日每天都高達35度以上。大家對這樣的高溫都抱怨不絕於耳,唯獨候志達喜形於色,他每天都在估算著那屍體的腐爛速度。時至今日,不管那敲詐者把那屍體埋於何處,理應都腐爛得只剩下骨頭了吧。即使他再次敲詐,但他至多隻能提供一具白骨,又能說明什麼問題呢?

候志達的心情基本上已經完全恢復了。他回想起這兩個月的日子,長長地吁了一口氣。他這時才真正體味到一句古話:無災便是福。

今天是星期天,他由於感到身心疲憊,睡到9點鐘才起床。梳洗已畢,妻子已經把早餐擺放在餐桌上了。他坐在桌旁,一邊吃著早餐,一邊看看妻子。妻子比自己小兩歲,今年雖說是才43歲,但頭上已出現一些白髮,眼角處也有了許多皺紋。他回想起這些年自己的所作所為,覺得很是對不起妻子。自己在外搞了七、八個女人,妻子也不是完全不知道,雖然鬧了幾次,但最後為了家庭,一切都容忍了。他現在才真正體會到,外面的那幾個女人全都是王八蛋,不是為錢,就是為權。只有妻子是真心為自己的。他暗自想道,倘若這次能安全度過危機,再也不包二奶了。

在這兩個月裡,他不由自主地養成了一個習慣:每天早晨首先要檢查信件,其中包括普通訊件和電子郵件。今天雖說是星期天,他也不曾忘了這一規矩。他吃完早餐,撥通了收發室的電話。

“是收發室嗎?我是候志達,有我的信嗎?”

“哦,有三封。”

“都是誰的信?”

“一封是市稅務局,還有一封是…署名是楊小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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