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屬於犯罪嫌疑人,為了避免串供,所以不允許拘押人員和外界有任何的聯絡,當然律師除外。”律師給採彩解釋了起來。
“怎麼不早說?”
律師當時就無語了,他想說來著,可採彩不讓他說啊!
“替我看看我的父親,看他怎麼樣了。”採彩叮囑道,她也聽過謠言,說監獄裡面會發生很可怕的事情,希望自己的父親在裡面一切安好。
“好的!”律師掏出自己的律師證,還有委託證明,去見犯人,想要進一步的瞭解一下案情。
“跟我來……”獄警帶著律師走了進去。
採彩還沒有等多長時間,律師就走了出來。
“見到了沒?”採彩看的律師出來了,連忙走到跟前,開口問道。
“沒有,他們不讓見……”律師也很疑‘惑’,按理說都應該讓見的,怎麼自己一說要見的犯人的名字的時候,其他的獄警跟防賊一樣防著自己呢?
絕對有問題!
不僅律師這樣想,採彩也這樣想。
“以前有沒有碰到過這種情況?”採彩問道。
“沒有……”律師的回答很確定。
“那是為了什麼?” 採彩在心裡想到,會不會是因為昨天晚上的原因?
她想起了自己拒絕了局長無理的要求,是不是因為這件事情,局長記恨自己了?
她把這件事情跟律師說了一下,律師說道:“這倒也算是一個理由,要是局長不讓我們見人,我們只好連局長一起告了。”
法律都允許讓律師見犯罪嫌疑人,你一個小小的局長比法律還要大嗎?
“我在去打探一下訊息……”律師說完,但他並沒有走,而是看著採彩。
“好,這點錢你先拿著用!”說著掏出幾千塊錢遞給了律師,人情世故這方面,採彩不比任何人差。
“嗯!”律師拿過錢走了進去,打探訊息也得‘花’錢,可以說方方面面都得‘花’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