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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飛很認真地想了想——其實時穿說的話,忽悠的成分佔大多數,宋代是一個比較注重發明創造的時代,官府比較重視智慧財產權,而且宋代是當今世界上唯一擁有版權法的時代。凌鵬掌握了獨家秘製的火藥秘方,他是他的私產,官府不“與民爭利”,只要他不是極度想表現,那麼朝廷不會逼迫他獻出配方。
不過,凌飛並沒有看穿歷史的眼光,他只是時穿的一個小跟班,對於官場上的那些竅門以及潛規則並不瞭解。聽了時穿的話,他實實在在被嚇著了。這年頭,做皇家的工匠是一件極度危險的事情,李師師一家的遭遇擺在那,如今誰敢往皇宮裡伸那個頭。
凌飛還隱約聽說,其實師傅的手很巧,製作的那些首飾巧奪天工,而很多箱包常常是由師傅親手做好了款式,然後交給工匠們仿製而已,但師父最終拋棄了這個愛好,就是受到褚素珍姑娘的勸解,擔心被世人誤解成一個手藝工匠,從而被官府強行徵召……
連師傅都想躲避的事情,凌家那麼淺的根基,確實是不能炫耀的,凌飛馬上回答:“噢,我得趕緊去信給哥哥,把師傅的擔憂告訴他。”
時穿忽悠完了,見到目的達到,他稍稍點撥說:“依我看,淩氏現在的掌心雷已經夠威力了。至於火槍嘛……我建議淩氏暫時採用火繩槍,這種槍結構簡單、維修方便,然而威力也不小。你可以從碼頭上招三十個相熟的人,由你訓練好之後交給你哥。
我希望你個做事要低調再低調,有了這三十名火槍兵,再加上你哥的掌心雷,剿匪的時候護住張大尹,那是足夠了。若張大尹要求你哥訓練手下——我認為掌心雷可以開放,讓青州團練們都學學投擲,而後你哥可以開個火器作坊,專門製作出售掌心雷給密州,順便發點小財,但火槍就不要擴散了。這玩意製作成本昂貴,維護起來很麻煩,不如將他掌握到自己手裡……“!
時穿說的這些凌飛都懂,隨著在海州跟師傅混的得意,凌飛已逐漸有了與密州本家分家的心思。他去沭陽訓練團練,是沭陽引進的人才,黃知縣看在他是時穿徒弟的份上,逢年過節常常邀請他去縣衙過,沭陽的豪紳劉半城對他很尊重,連帶著,沭陽當地士紳覺得他也算一個人物,交往時常常高看他一眼。於是,有許多士紳流露出與他結親的念頭——這種“上人”生活凌飛以前在密州不曾獲得過,想到自己藝滿出師,要重新回到密州做個普通地主,凌飛就有點抓狂。
閒著沒事時,凌飛將自己的想法通報哥哥,他哥哥凌鵬也以為:凌飛現在所能爬到的位子,比密州淩氏單槍匹馬奮鬥幾輩人所能爬到的位子還要好,所以凌飛留在海州,對密州淩氏也是最大的助力。
哥哥支援凌飛分家單過,對大家族來說這是“開枝散葉”的絕好機會,剩下的事就是凌飛成家,而後與密州淩氏分家,在海州獨立宗族等瑣事了。密州淩氏以火器擅長,海州淩氏自然也要有一項絕活,才能站穩腳跟。所以凌飛想來:既然哥哥擅長掌心雷,那麼自己就在火槍上努力吧——那麼,為了跟密州淩氏有區別,最先進的火槍就不能拿出去。
當然,那些最先進的火槍,即使拿出去也無法仿造,其中很多機件,根本不是鐵錘能敲打出來的,這些機件一旦損壞,火槍還不如一根燒火棍。
有個這種心思,凌飛覺得,火繩槍對密州淩氏是個不錯的選擇——至少其中大部分機件,都是可以仿製的。並且三十杆火神槍,雖然數量不多,但也是一股不小的力量,且正好符合“秘技”的特點。秘技嘛,當然不能氾濫到滿大街都是。
凌飛想好了,出聲答應說:“也好,我去找相熟的花膀子,問問他們可願意隨我哥哥討個出身。”
時穿嗯了一聲,轉向穆順:“你繼續說。”
穆順拱手回答:“東主,咱們花了幾年工夫,終於把錦繡街整條街道整修完畢,如今錦繡街的路面已重新加寬,可以並排行駛六輛馬車,路面鋪設了青石板,增加了沿街的燈柱。此外,因各店鋪之間的攀比,錦繡街的樓層整體拔高了……小老兒打算從左斜巷花膀子中抽取一百名老弱,到錦繡街幫忙打掃衛生,維持錦繡街的燈火,如此一來,那些花膀子們想著老了搬不動東西了也有個安置處,肯定是歡喜的。
不過,東主,咱的社兵,總不至於弄上千餘號人手吧?怎麼算,咱城裡至少四百名花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