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臉,帶這環娘走進來,她手裡拿著一張紅色喜帖,隨手遞給時穿:“崔莊那位方員外,被哥哥教訓了一次後依舊不知道收斂。哥哥,去年你走後,冬天爆發流民大潮,我們乘機僱了千把人手,那方舉人也跟我們搶人,僱人的價格總比我們多十個銅板,我們漲他也漲,我們蓋大作坊,他也蓋。
瞧,如今他跟莊子裡的趙家要聯姻了,這是給我們的喜帖……方家趙家打算合起來了,可不是一股小勢力噢……“
時穿接過喜帖,對黃掌櫃說:“三家聯合建琉璃坊的事情,我已經跟施衙內打好招呼,以後作坊的工人由他監管,黃家只管進料,你等等,我寫下一個方子,你趕緊備藥。”
黃掌櫃知道時穿有話跟黃娥私密交談,他起身告辭:“賬本就留下了,錢存在我櫃上,大郎核對完賬目無誤,打算什麼時候取錢用,只管招呼。”
黃掌櫃走後,時穿開啟紅色喜帖,不懷好意的問:“方舉人都四十多歲了,我不信他之前不曾娶妻,這是一份娶妻的帖子,他這是打算娶妻吧?”
黃娥嘲諷一笑:“他雖然是個舉人,可趙家也是良人,怎肯拿自己的女兒給人做妾。原本嫁作商人做外室,倒也是個出路,但……方舉人居然不說娶外室,帖子上說的是‘娶妻’。”
《宋刑統。戶婚律》規定“良賤不婚”,妾屬於賤籍,趙家的女兒如果給人做妾,則意味著他們整家淪入賤籍。這樣的賤籍人家,子孫後代不能參加科舉人,不能成為良人,也不能從事良人才有資格從事的三十六種職業,只能作為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