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部分(3 / 4)

像並不孤單,因為還有那個大大的行囊與我為伴。

那天,北京的雪好大,一層一層,落在我的肩膀上,它們的樣子,那樣的悄然,就好像你的微笑一樣。一直以來,你在我的眼中,都是這樣的靜默,哪怕微笑的時候。

從海淀區,到通州區,原來是這樣的遠。

就好像,從我的心,走到你的心,是這樣的遠。

那天夜裡,梨園小鎮,一棟樓下,我孤單地坐了一個晚上。雪飄在頭髮上、眉毛上,我想那個時候,我一定很難看。我一邊聽雪落的聲音,一邊告訴自己,這裡,我坐的這個地方,是全世界所有我可以到達的位置中,離你最近的地方。我妄想聽你的聲音,聽你的手指落在鍵盤上的聲音,甚至聽到你因抽菸而頓起的咳嗽聲。

我到現在都懷疑自己當時的智商,我怎麼就那麼肯定,你就在這棟樓裡;而且就算你住這棟樓,怎麼就一定你會在家,而不是在繼續你的旅程呢?

哦,我記起來了。我記得讀你的文字的時候,你說過,冬天是最不合適旅行的季節。你說冬季是屬於家的季節,所以,我想你一定在家中。我還想,如果有那麼一天,我會在冬季的每一天你回家的時候,為你親手送上暖暖的棉拖鞋,然後為你掃掉一身落雪。

“小心翼翼”這個詞真好。就好像是我對我喜歡的你,小心翼翼而來。

好巧,真的好巧。那天早晨你居然出現了,剛從外面歸來,手裡還拎著早餐。經過我身邊的時候,你突然猶豫住了步子。當然,你肯定記不得我們曾經遇見過。你奇怪的是,從哪裡來的一個流浪小孩,這麼傻乎乎地坐在這棟樓下呢?

當時我的樣子一定很傻。整夜的風一定讓我的捲髮變得亂七八糟,像一個小瘋子。冷冷的空氣將我的鼻子和臉頰凍得紅紅的,感覺上有些麻木。所以,親愛的王子殿下,我不知道,當時我是不是流了鼻涕,這樣會讓我看起來像一個小乞丐。

駱以歌,事實證明,你是個好人,你將你手裡的油條如數遞給了我。我的手當時就像小冰塊一樣吧,令你溫暖的手指一陣戰慄。你離開之後又折回,將兩張百元的鈔票放在我的手裡。你說,找個暖和的地方,然後趕緊跟家人聯絡吧。

駱以歌。

你怎麼會知道,我來到這裡,不是為了這份油條和兩張百元的鈔票,我是為了你整個的人。我有足夠的錢,可以讓我在這個冬季的夜晚住在最暖的旅館裡。

我很想鼓起勇氣問你,親愛的王子殿下,你還記得麼,有個傻姑娘寫過的“綠了櫻桃紅了芭蕉”?

當然,我會把你問傻了的。因為,你肯定記不得。

後來的兩年,因為同樣是寫字,因為在同一個圈子裡,我們在網上熟絡起來,彼此問一些無關痛癢的問題,說一些沒多少營養的話題。偶爾路過彼此的城市,見見面,吃吃飯,相互贈送一些不起眼的小玩意。

五 我曾這樣執拗地為你而來(2)

漸漸地,我知道,你抽菸很兇,喜歡白沙煙,很少沾酒。

青豆知道,我跟著你的語言,做過很多瘋狂的事情。你說你當初為了戒菸,獨自在樓頂上連續不停地抽了一條煙,整個人都抽傻了。所以,我也買了一條白沙煙,想找一下當時你的感覺,我想看看自己能不能抽傻了,傻了後就會將你忘記……那天,青豆將我背去醫院,我在醫院裡對著她傻笑,把她嚇哭了。

駱以歌,若你知道,我是這樣糾結地愛過你,愛到成傷,你會為我落一滴淚嗎?只一滴。

從2005年到2007年,兩年時光。改變了很多東西。比如短髮的青豆,她留起了長頭髮,然後做了雜誌編輯,然後每天同我一起討論駱以歌寫的愛情故事,是不是都和親身經歷有關;比如聶小松,他不再愛我,有了一個長髮如瀑的女友。

而獨獨不變的就是:駱以歌,我喜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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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於是,我終於只是一個孩子

駱以歌,我喜歡你。

這是我在QQ上對你說的最嚴肅的一句話。

半天后,你才給我一個大笑的表情說:你這個小孩,總讓人費腦筋。你還說,你早點睡吧,我去陽臺抽會兒煙,一會兒還要給青豆編輯寫個稿子呢。

駱以歌,你可知,那麼多時候,我都萬分嫉妒你手裡的那支白沙煙,因為它可以被你吸入肺裡,在離你心臟最近的地方逗留;而我,永遠只能在最遠的地方,將你遙望。

那天,我做了兩件很傻的事情,第一件事情就是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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