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書中的文字我能認識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讀不誤。文字本身使我人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讀的究竟是什麼。那段時期我的記憶力很好,許多字句雖然一點兒也不明白其涵義,但都能記在腦子裡。後來當我開始學會說和寫的時候,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來,朋友們都很驚奇我的詞彙竟如此豐富。我準是不求甚解地讀過很多書的片斷(那段時期我從未從頭到尾讀完一本書)以及大量的詩歌,直到發現《方德諾小伯爵》這本書,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價值的書讀懂、讀完。
8歲那年,莎莉文老師發現我在圖書館的一個角落裡翻閱小說《紅字》。她問我喜不喜歡書中的皮爾,還給我講解了幾個我不明白的字,然後說她有一本描寫一個小男孩的小說,非常精彩,我讀了一定會覺得比《紅字》更有意思,這本小說的名字就叫《方德諾小伯爵》,她答應到夏天時讀給我聽,但我們直到8月才開始讀這本書。
我們剛到海邊時的幾個星期,許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這本小說。後來又有一段時間,老師離開我去波士頓看望朋友。
她返回後,我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讀《方德諾小伯爵》。記得那是8月裡一個炎熱的下午,吃過午飯後,我們同坐在屋外不遠處,兩棵墨綠色松樹之間的吊床上。
當我們穿過草地時,許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記得老師一定要把這些小蟲子從衣裳上弄乾淨再坐下來,而我認為這是一種不必要的浪費時間。莎莉文老師不在時,吊床就無人使用,上面落滿了一層松針。在灼熱的太陽映照下,空氣中充滿了一陣陣的松香。
故事開始前,莎莉文老師先給我介紹了一些基本情況,在閱讀過程中不斷講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讀一讀就會停頓下來,一旦我瞭解了故事情節後,就急於想跟上故事的發展,根本顧不上那些生字了,對莎莉文老師的解釋也聽得有些不耐煩。
但她的手指拼寫得太累不得不停下來時,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書拿來用手去摸上面的字。這樣急切的心情,我永遠也忘記不了。
被我的熱情所打動,安那諾斯先生把這部小說印成了凸版。我讀了一遍又一遍,幾乎能把它背下來,《方德諾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時代最親密的夥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羅嗦地講述這些細節,是因為在此之前,我讀書常常是很隨意的。如此全神貫注地讀一本書,還是第一次。
從這本書開始的以後兩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頓之行中讀了很多書。我已經忘記那些書的書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讀,哪本後讀。依然記得的有《希臘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書》和《聖經故事》、拉姆的《莎氏樂府本事》、狄更斯的《兒童本英國曆史》,還有《天方夜譚》、《瑞士家庭魯濱遜》、《天路歷程》、《魯濱遜飄流記》、《小婦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麗的小故事,後來我又讀過它的德文字。我在學習和遊戲之餘讀這些書,越讀越有興趣。我從不對這些書做什麼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寫得好壞,也不管文體和作者情況。作家們將自己的思想珍寶以文字的方式呈現在我面前,就像領受陽光和友愛一樣,我接受了這些珍寶。
我喜歡《小婦人》,因為它讓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樣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從一本一本的書裡去探尋外部世界的資訊。
我不喜歡《天路歷程》和《寓言》。最初讀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譯本,只是簡略地讀了一遍,後來讀了法文的原本,雖然故事生動,語言簡練,但依然無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說不出具體原因,動物擬人化表達方式永遠無法引起我特別的興趣,也就無心去領會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發人類高尚的情操。在他看來人最重要的東西是自愛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終貫穿著一個思想內涵,即將個人的道德完全來源於自愛,用理性來駕御和控制自愛,就能產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則認為,自私的愛乃萬惡之源。當然,也許我是錯的,拉。芳登對人類的瞭解和觀察要比我豐富得多。這樣講並不意味著我反對諷刺寓言,而是在我看來,沒有必要由猴子和狼來宣揚偉大的真理。
相比較以動物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歡《叢林之書》和《我所瞭解的野生動物》,因為他們是真正意義的動物,而不是擬人化的。我愛它們之所愛,恨它們之所恨。它們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慘遭遇有時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淚,其中也包含了許多深刻的寓意,但極為含蓄,使你都意識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