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部分(4 / 4)

通的了。

父親深得長輩看重,她自己又對家族規條如此瞭解,刑堂判官之職,將來落在她身上,幾乎就是板上釘釘的事情。

只等她爹年老體衰退位讓賢之日,就是她管世寬上位之時。

(備註:

管氏一族,說好聽點是中土賊王,說難聽點就是全家賊匪,這樣的“不法之徒”家族,想要安然立足於世間,又不為黑白兩道忌憚,自然要對族中子弟嚴加管束。

管家的族規,是極為紛繁複雜的,裝訂起來,只怕數量之多比起一個國家的律條數也不遑多讓,端的不是那麼好掌握的。)

管世寬在管家地位不低,可以說,僅次於當代家主管于傑的長子管世宇。

管世寬在“水凌龍”酒吧裡,專管內部運營,是個相當於總經理的角色,其父管於賢則掛著一個副總經理的職銜,統籌外部事務(處理酒吧和各方面勢力的關係)。

父女倆一住外一主內,相互配合,倒也把“水凌龍”酒吧一應事務處理得不錯。

管破家對這個孫女的表現也是相當滿意,從表面上看,集萬千寵愛於一身的管世寬正該無憂無慮才是,誰知並不是如此。

這幾個月以來,管世寬心中一直充滿了焦慮、擔憂和不知所措,所有的這些困擾,全是因為她的好老爹,管於賢。

數月之前,也就是“活死人事件”發生後不久,從不過問財務的管世寬偶爾心血來潮檢視酒吧賬目的時候發現,“水凌龍”酒吧支出了一筆錢。

數目很大,足有上千萬。

而錢的去向卻不清不楚,沒有相應的報銷單據和憑證,賬面標記的用途是“雜項使用”,經手人只有一個:

她親爹,管於賢。

管世寬一看,心裡就是一跳。

不過她當時沒有聲張,而是又在接下來的幾個月裡一點點的調出了管破家名下所有公司的過往賬目,私下裡仔細檢視。

不出她所料,每個公司的過往賬目上也有一樣的“雜項使用”的記錄。

這些記錄,林林總總有上千條之多,每個月、每個公司都有,不過數目都不大不小,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

多達數千萬的支出並不多,也就那麼幾筆而已。

只有一點:這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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