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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老子又不姓柳
話說這天,公司組織去爬梧桐山,梧桐山分大梧桐和小梧桐,大夥齊約定分成兩隊,先到大梧桐為勝,輸了的一方隊長請吃飯。
老子一聽這個提議的時候,就很自覺地帶好了錢。= =
比毛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沒事,反正那天他也來了,來了當然就是和老子一組了,老子本待不應,他淡淡地道:“如果這隊輸了,我請吃飯吧。”
於是老子就應了。
ヽ(ˋ▽ˊ)ノ
那一天,老子把頭髮高高的紮起來,穿了一件白色純棉的大T恤,下面是一條牛仔短褲,白色膠底的布鞋,背了一個咖啡色的帆布包,頭上還戴了一頂鴨舌帽。
他頗為玩味地看了老子一陣:“這樣穿漂亮多了,十八歲一樣。”
我只是瞪了他一眼,大夥都在,要注意形象啊形象……
梧桐山,是S市的景區之一。上去的時候是盤山公路,但極少有人開車上去,一是因為爬山嘛,爬是樂趣所在撒。
至於二嘛……山頂的停車場可是頂小頂小的……= =
因為要比賽誰先到,老走大道就太繞了,所以更多的時候,我們也從大道的山坡上直接爬上去。(好孩子表學啊……= =)
比毛一直跟在老子身邊,爬上去的時候小劉和他拉我們這一隊的女孩子,他最後才伸手把老子拉上去。
那是我第一次觸到他的手,那手掌並不是特別漂亮,而這個炎夏,自然也稱不上溫曖,只是很有力,保險繩一樣的安全。被他拉上來的時候我另一隻手甚至沒有試圖扶一下旁邊的草木。
突然地就想起鴨子,在L市小河區的某小橋上,他牽著我的手說要把這種戀愛的感覺維持到八十歲。
這一想就走了神,以至於他放開手的時候老子還在發呆,他於是又伸手過來握著,好似做了很大犧牲一般道:“不想放手就牽著好了。”
我不知道我是不是臉紅了……用力甩開他,吼了一句滾!他的神色又從玩味變得鄭重:“蘇如是,給我一個機會吧。”
那時候是早上八點四十多分,太陽還未能照進山林,周圍是一眾雜木,無一名貴。枝葉上面還覆著薄薄的塵土,地上有落葉,更多的是被眾人踩踏之後留下的各式各樣的泥坑,這實在是算不得浪漫的一個場景。
他的手擄過我額前的流海:“過去的已經過去了,如果不把腐壞了的那一部分切除,新的肌體,怎麼長出來呢?”
我依稀還記得這句話,這是當初一直想對鴨子說的話,其實我和他都是一樣的人,拿得起,卻放不下去。
而到了最後,我們、都已經沒有十年時間再去忘記一個人了啊……
比毛這傢伙,要論起來實在是一個非常懂得打蛇隨棍上的人,老子心有所動,再反應過來的時候已經被丫摟在懷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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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候山間的氣溫不高,沒有出汗,他身上只有淡淡的顏料味道,雙手溫柔地環過老子的腰,我伏在他的肩頭。
其實我並不是個輕易妥協的人,可是那麼一瞬,我不想再選了。
“比毛。”
“嗯?”
“我是不是老了?”
他將我環得更緊一些,語聲低沉而溫柔:“你只是累了。”
我想也許是吧,所以我沒有掙開他。梧桐山的早晨,清露猶沾葉,飛鳥脆鳴,隔卻凡世喧囂。
他並沒有得寸近尺地試圖進一步地動作,比如吻老子,比如佔得便宜啥的。
這傢伙的耐性,著實是非常好的。
擁了一陣,他鬆開手牽著老子:“先上去吧,不然他們會以為我們潛逃了呢。”
也許你也曾這樣,和一個人分開後,覺得要接受另一個人很難。
其實那只是因為我們固執著過往,不肯退讓罷了。
但這一步退開來,其實新的開始,並沒有所想的那般艱難。
他牽著我的手,走得卻是不快,顯然是並沒有讓楊叔和小唐請客的打算。
“比毛。”
“嗯?”
“我還是覺得很不放心。”
“說。”
“你為什麼喜歡我呢?”
“你給青荇不語的一百金,一金一年,我賣給你一百年。”
“啊?”老子揚頭看他,他卻抿著唇,再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