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肥料,購置下一個星期的食物。
忙碌完這些,已經過了中午,趕去接約翰和阿曼達,吃了午餐再將他們送去參加社團活動,約翰的是打保齡球,阿曼達的是攀巖。
等到傍晚,剛剛回家沒多久,才將晚餐食材準備好的貝茜就不得不又出發,去將兩個“猴子”給接回來。
至於孫悟空,在約翰和阿曼達剛剛起來的時候,他已經做完了修煉的早課,吃好早餐準備出門了。
“傑里米,別在外面待太久,注意安全,早點回來。”貝茜已經知道了孫悟空今天的計劃,在他出門的時候叮囑道。
“好的,我知道了。”孫悟空說完擺擺手,出了家門。
他今天的事情也有點多,需要早點出門。
首先是關於手機的,原先使用的手機已經徹底壞掉,他需要重新換一個或是買一個。
傑里米使用的是at&;amp;t公司的合約機,個人套餐的合約期還有一年,如果考慮另外買一個手機的話需要交兩百多違約金,不如換手機不換卡。在換手機不換卡的情況下,合約期內,只要到at&;amp;t公司的服務商那裡花上幾十美元的手續費,就可以用壞的手機去換一個新的,只是換來的新手機可能會比壞的那個在效能上要稍微差一點。
孫悟空此時口袋裡裝著365美元,是傑里米以前打工的工資和平常的零用錢沒花完合起來存下的。對於約翰或者阿曼達來說,這絕對是一筆“鉅款”,因為他們兩個,手上是存不下錢的。每個星期零用錢一到手,第二天就花掉了,最多也不會剩到第三天。
但在孫悟空看來,這筆錢實在是太少了。按昨天在論壇上問到的那一根有點年頭了的桃木,價格在一千美元以上,這點錢還不夠買小半截木頭。
在出門後,他直奔手機服務商,花了三十美元的手續費,在上交了那個壞掉的手機後,換到了一個“新”手機。外觀沒有原來的那個漂亮,但孫悟空也不在意,只要能用就行了。
換到“新”手機之後,他坐公交車用了大概十五分鐘來到了打工的那家中餐館所在的街區。
“孫悟空?”
孫悟空才剛步行來到名為“福州原味館”的中餐館門口,還沒來得及推門進去,就聽到了熟悉的招呼聲,轉過身來一看,果然是前“同事”林文洛。在這裡,只有英文還說得結結巴巴的林文洛才會稱呼他的中文名,而不是叫他傑里米。
“果然是你,我還擔心自己看錯了。”林文洛看到孫悟空,露出驚訝的神情,“不錯,你現在看來,不但精神氣色好了不少,連體格都壯實了。想不到一個月不見,就讓人刮目相看了。”
“最近一段時間,運動量比較大。”孫悟空點點頭,林文洛和前身傑里米的關係還不錯,有一次“周扒皮”仗著自己是老闆想要欺負年少體弱的傑里米,都是他出的頭,雖然最後兩人還是不可避免的吃了虧,但孫悟空還是承他的情,所以主動問候了一聲,“才剛回來嗎,近來過得怎麼樣,還好吧?”
“有那個在這裡,還不是以前的那個樣子,撐不了,也餓不死,就這樣半死不活的生存著。”林文洛朝裡面努努嘴,頗是有些無奈的說道。
“9527,我僱傭你來可不是讓你站門口,當‘迎賓小姐’的!”中餐館的老闆姓周,外號“周扒皮”,他為了方便,給餐館所有的員工都安排了一個工號,平時就叫員工的工號,而不是姓名。
林文洛的工號是9527,這個數字,在傑里米的記憶力似乎有些熟悉。
“聽到了吧,又在催了。他把我們都當成是‘永動機’使喚,不用停下來休息的。”林文洛嘆了口氣,說,“我們進去吧,你要不要吃點東西?”
孫悟空搖搖頭表示不用,在外面吃飯,以他的食量,吃一頓花費可不少。以他那少得可憐的積蓄,如果放開了去吃,就是一頓半頓的飯錢。
“估計你也不打算在這裡幹下去了,那就去找他領取你應得的勞動成果吧,回頭見。”林文洛說完這一句,抬著裝滿了食材的大籃子,朝廚房的方向走去。
在孫悟空和林文洛說話的時候,孫悟空的前老闆,“周扒皮”就已經注意到他了。孫悟空的變化,自然也是被他看在眼裡,心裡暗暗稱奇:一個人怎麼可能在這麼短的時間內發生那麼大的變化?
“周扒皮”明顯是營養過剩,本就比較高的身量更是顯得高胖肥大,而長相也是有些兇惡,說得厲害了點,就是眉橫殺氣目露兇光,遠遠看上去倒是有點像那頭雲棧洞裡發了性子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