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部分(2 / 4)

那兒。我沒有忘記。”

安迪仍然在笑。過了一會兒他問:“她好嗎?”

“誰?哦,哦。”瓊恩說:“特雷西很好。我寫這本書的時候她幫了我很大忙。”

他們在沉默中吃了三明治,然後是冰激凌。安迪想他是不是應該祝賀瓊恩向特雷西求婚成功。朋友告訴他的,儘管他們共同的朋友就那麼幾個。最後他還是決定祝賀瓊恩將要出版的第一本書,叫“名人裸相“。瓊恩給他帶來了一份樣本。

瓊恩把香檳紙包裝拆掉,擰開鐵絲環,然後遞給安迪。

“為了你的書。”安迪說:“還有你的節目。”

“為了我的書。”

香檳很快就喝完了。安迪毫無徵兆的把“名人裸相”的樣本書拿出來,手肘支撐在膝蓋上舉著書,開始大聲讀書中的第一個章節。瓊恩先是口頭阻止他,接著把臉埋進雙手裡,靠在桌子上,抱怨著:“別讀出來。我很害羞。真的。安德森,我很害羞。”

安迪暫停了一下,他被瓊恩的反應逗笑了。“瓊恩,你的書出版後任何走進書店的人花上十幾美元就能讀出來,你理解這一點吧。”

“是的,完全理解。”

“給你。”他把那本書遞給他。“給我讀。我喜歡你寫作的方式。也喜歡你朗讀的方式。”

作者有話要說:

☆、第 2 章

2。

他們相識是在一九八七年的十月中旬。那是安迪在耶魯大學三年級秋季期中考試後的週末。卡特,安迪的哥哥,和卡特的一個在普林斯頓唸書時認識的朋友,叫尼克的年輕男人來到紐黑文——全名是尼古拉斯-布韋爾,他的一個表姐是肯尼迪家族的成員。他十分自負,對人說話總有點輕慢,喜歡講肯尼迪家族的逸事。十幾年後瓊恩出版的書裡還不忘記開開這個尼克的荒唐玩笑。安迪卻將這個玩笑看作是來自過去的紀念。

時間回到週六的傍晚。卡特和尼克驅車到耶魯載上安迪。卡特坐在駕駛座位,尼克在他旁邊。他們開的車是屬於尼克的,一輛八五年的紅色法拉利。自從卡特去年從大學畢業,就一直在忙著為一家很有名望的雜誌寫書評。母親說他是個天生的“批評家”。暑假的時候他就在母親的閣樓公寓露過兩次面,一次是因為安迪的生日。

他們一路大喊大叫,不可避免的把啤酒灑在車座上,直奔一百多英里外的格林威治村的一些夜總會找樂子。

“我們去‘苦澀終點’。”卡特說。

安迪之前沒有去過“苦澀終點”。他也許聽說過,但從此後他會記住這家夜總會,著名的布利克街一百四十七號。總是擠滿了人,“真正的”音樂,和“真正的”深夜滑稽秀。卡特賄賂了門口的人二十美元,然後同樣塞給酒保二十美元,他就供應給他們一桌任何酒類,儘管安迪還差八個月才到合法年齡。

他們的位置在舞池邊上。到處都是人。但是在那些搖擺的身體間隙,安迪注意到舞池的對面,有一個小個子的黑髮男孩坐在一把調的非常高的高腳凳上。他看起來很可愛。

那個黑髮男孩慢吞吞的嚼著口香糖注視著人群,臉上露出不合時宜的沉思表情。他有一副很討人喜歡的柔和相貌,神情有點傲慢,又有點緊張,耳朵後面夾著一根香菸,穿著一件簇新發亮的黑色皮夾克。他身材瘦小,夾克並不合身。

他的樣子讓安迪想起大街上的淘氣鬼。像是那些盯著汽車往來然後丟石子的頑童一樣,這個穿皮外套的年輕男人好像隨時就會瞄準一個人,然後把嘴裡的口香糖吐在那個倒黴蛋的鼻子上。

“安德森,你沒喝你的啤酒。”

“我不喜歡啤酒。我已經覺得要吐了。”安迪說:“我倒是想喝馬提尼加金酒。”

“挑剔的混蛋。去找酒保。”

尼克突然說:“嘿,看那個妞兒,她把頭髮剪短了。我可能認識她。她叫什麼來著?”

卡特回答:“她叫皮爾森。你這蠢貨。她是我的女朋友。”他放下酒杯鑽進舞池。安迪遲疑了幾分鐘等到一曲結束人群緩緩散開,對面的高腳凳已經空了。安迪感到有點失落。幾位侍應生冒出來,開始在舞池裡擺上一排排長桌和圓椅。突然空下來的舞池很快又坐滿了客人。安迪看見卡特帶著那個叫皮爾森的女孩回來,摟著她的腰。皮爾森也穿著一件黑色皮夾克,和牛仔短裙。

安迪想,庫珀兄弟似乎都容易被穿皮夾克的人吸引。

卡特說:“深夜滑稽秀,安迪,深夜滑稽秀就要開始了。”

安迪點點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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