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日是在老家的最後一天,明日應該能夠恢復每天一章的正文更新了,今日還是貼吧文,勿怪,其實我也想寫正文的………
漢城,街頭,一個大約二十多歲的身材消瘦的男子落寞的走在街頭,申請迷惘,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他叫宋鍾,這是他來到漢城的第十天,他已經三天沒有吃飯了。
他沒有文化,來自一個偏僻的小山村,他在超市的電視上的韓劇裡看到漢城人民都很有錢,就腦子一熱,賣了地和房子,湊了一萬人民幣交給自己的大表哥秦朗,讓他帶自己來到韓國。
他在船上暗無天日的戴了一天,來到了韓國。
他的大表哥給了他五萬韓元,拍著他的肩膀語重心長的說:“鍾啊,你在這裡好好幹,一定能賺大錢的。”
此時宋鐘不知道韓元到底有多值錢,單純的宋鍾一臉感激的看著自己的大表哥。
心中想道“一萬換五萬,這趟值了!”
“大表哥你放心,等我賺到錢了我不會忘了你的。”宋鍾一臉堅定的看著大表哥。
“好,不愧是我的表弟。”大表哥哈哈一笑,大聲的說道。
“我表弟說以後賺大錢了不會忘了我的。哈哈哈哈。”秦朗轉身扭頭對著身後的手下說道。
身後的手下們也開始鬨笑起來,秦朗也是捂著肚子笑得氣都喘不過來。
宋鍾也不知道大表哥為什麼發笑,也只能撓著頭嘿嘿嘿的傻笑起來。
半響,大表哥好像笑夠了,又從口袋裡掏出五萬韓元遞給宋鍾,又一次拍著宋鐘的肩膀說道:“就衝著你這一句話,你拿著這十萬元去賺大錢吧。”
就這樣宋鍾來到了韓國的漢城市。
手握十萬韓元,沒有身份證,沒有學歷的宋鍾就這麼在漢城生活了十天,十萬韓元在七天已經用完,宋鍾已經餓了三天肚子,公共廁所的自來水就是宋鍾唯一果腹的食物。
當宋鍾瞭解到韓國物價的時候,宋鍾就知道自己被騙了,被自己最相信的大表哥給騙了。
宋鍾其實不笨,只是見識少而已。
五歲的時候就能自己看書的宋鍾真的很聰明,如果不是他爸爸早早的過世,宋鐘不會沒有上學,也就不會被騙到韓國。
但是一切都沒有如果,宋鍾知道自己既然來到了韓國就要想方設法的活下去。
於是首爾市的垃圾桶在十天後被宋鍾光顧,本來堅守氣節的宋鍾實在忍耐不住飢餓開始了和流浪貓狗搶食的生涯。
我和貓狗並存的第十天,來到韓國的第二十天我遇見了心中最美的女神,雖然不知道她的名字,但是我知道了她愛吃紅薯。
“喏,阿加西給你這個。”少女眨著閃亮的雙眼,絲毫不嫌棄的走到正在垃圾桶裡翻找食物的宋鍾。
不會說韓國話的宋鐘不知道少女是什麼意思,這是他來韓國二十天來第一個和自己說話的人。
“阿加西給你這個。”少女又遞了遞手中的紅薯。
這次看明白了的宋鍾,抬手就想要抓過少女手中的紅薯,馬上就要奪過紅薯的手卻停了下來,在又髒又破的衣服上擦了又擦,手上還是有黑乎乎的汙漬。
不知道怎麼辦才好的宋鍾只能夠尷尬的朝著少女失笑。
少女則是莞爾一笑,從口袋中掏出了一個手絹包住紅薯遞給宋鍾,然後就轉身離開了。
宋鍾見少女走後,趕忙將手絹視若珍寶的折起來放進懷裡,然後沒有剝皮就吞嚥起了紅薯。
這是宋鍾二十多年的人生中吃過最好吃的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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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後,一棟三十層高的建築物頂峰上。
宋鍾就坐在一個小馬紮上,冷峻的臉面無表情的欣賞著下面的車水馬龍。
宋鍾用十年的時間在這個原先叫做漢城現在改名為首爾的都市混出了名堂。
現在的宋鍾是這個三十層建築的主人,首爾最大的信貸公司的第一大股東。
曾經宋鍾說過要‘報答’自己的大表哥,所以當宋鍾擁有了可以‘報答’大表哥的能力的時候就派人前往大天朝將自己的大表哥接來‘報答’。
“秦朗,你說請這個少女時代的徐賢來給我們公司代言怎麼樣?”
宋鍾扭頭對著身後的獨臂男子說道。
“老闆您說笑了,這種事情只要老闆想要做,我馬上就聯絡公司。”秦朗苦澀一笑後急忙恭敬的說道。
獨臂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