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部分(1 / 4)

小說:詭案組 作者:開蓋有獎

“取骨”是忤作的其中一項工作,先人入土三年以上,遺體仍未腐化或未完全腐化,那麼忤作在經後人同意後,便會對先人的遺體去肉取骨,遺骨將放入寶塔中供奉,遺肉則付諸一炬。因此,對人體有剝皮刮肉經驗者,恐怕就只有忤作。

“現在都什麼年代了,還那有會取骨的忤作啊!”忤作需終日與屍體為伍,本來就是厭惡性行業,從事這一行的,大多都是中老年人。而且取骨也不是每個忤作也會的,要為完整的屍體去肉取骨已經是很恐怖的事情,為腐爛不堪的屍體取骨就更可怕了。更何況強制火葬已經實行多年,現在的忤作基本上都不會取骨,他們的工作只是為後人安排去火葬場,並打點送殯儀式,充其量只不過是另類導遊而已。

“有,我知道村裡就有一個。”我與流年交談時,圍觀的村民中,突然有個五、六十歲的歐巴桑插話。我走到她身邊,向她詢問詳情,她正欲回答之時,身旁的人卻暗示她別多管閒事。

“不把這變態佬抓了,誰知道下一個被剝皮刮肉是不是自己的孫兒啊!”歐巴桑這句話讓所有圍觀者沉默不語。

為了不受別人影響,我請歐巴桑跟我走到一旁聊,她告訴我,村裡有個叫“喃嘸志”的老忤作,現在已經七十有幾了,年輕時專門做取骨工作,這附近就只有他才有取骨的經驗。

我向她要了喃嘸志的地址,她一再要求我儘快緝拿兇手,免得她終日擔心孫兒受害。現在的爺爺奶奶就是這樣,孫子就好比命根,就算得個小病也比自己掉塊肉更心痛。

我問悅桂有沒有特別的發現,她的回答略顯無奈:“除了證實腳踏車和書包是周少龍的物品外,關沒有多少發現,之前的大雨把大部分有價值的證據都沖走了,連一個腳印也沒留下。”

“這可不好辦了!”什麼證據也沒有,該怎麼調查啊?

她忽然笑了笑:“逗你玩的,看這個……”她向我揚起拿中的證物袋,裡面裝著少量不知是什麼東西的殘渣。

“這是什麼?”這一小撮像鳥屎似的東西,我真的看不出是什麼。

“是植物的殘渣,在腳踏車的齒輪上發現的,應該是在事發前掛上去的。只要檢驗出是什麼植物,就有可能知道死者有遇害前曾經去過那裡。還有這個,從書包裡找到的。”她把證物袋收好,然後又取出另一個證物袋,這個證物袋裡面裝著的是一張紙。紙上有字跡,但因曾被雨沾溼,所以很模糊,我只看最上端有六個字型較大的漢字——信XX得水牛。

“信什麼會得水牛呢?死者該不會與邪教沾上關係吧!”我看著這張應該是手寫宣傳單的紙張,不禁感到疑惑。

“字跡雖然化了,但寫字的時會在紙面上造成凹陷的痕跡,帶回去處理一下就能知道上面寫的是什麼。”她說罷便收拾東西,準備回去處理證物。

據周耀安說,死者於九天前放學後便失蹤至今,而發現屍體的地點並不是死者從學校回家的必經之路。也就是說,死者很可能在放學後不知道跑到那裡玩去了,因此知道他曾經去過什麼地方對調查大有幫忙。

然而要知道死者曾經去過那裡遛達,必須等悅桐化驗證物後才能得出線索,現在只能到喃嘸志那裡碰碰運氣。雖然我並不覺得一七十多歲的老頭子還有力氣把一名精力旺盛的少年弄得只剩下骨架。

喃嘸志住在周屋村最西面,是一間位處偏僻又顯得破舊的小平房。在前往他住所的路上,我順便向村民打聽了一下他的情況,得到以下幾條資訊:

一、他是附近一帶唯一會取骨的忤作,但已收山多年。

二、他是個低保戶,無妻無兒,生活艱苦,靠村裡發放的微薄低保金度日。

三、他性情孤僻,不願主動與村民接觸。

四、二十多年前,還沒強制實行火葬的時候,時值壯年的他突然收山,從此不再做任何與死人有關的工作。

五、他很喜歡喝酒,自從不再做忤作之後,就經常喝得爛醉如泥。

忤作是一種靠死人發財的行業,容易遭人厭惡,因此不願主動與他人接觸並不稀奇,無妻無兒也能理解。但既然明知自己晚年無人供養,為何不在壯年積穀防饑,而要早早收山讓自己落得一個落魄的晚年呢?這個問題也許只能從他本人口中才能得到答案。

和蓁蓁來到喃嘸志的房子前,我忽然覺得有種陰風陣陣的感覺,雖然是大白天,但這裡地處偏僻,而且雜草叢生,彷彿隨時都會有殭屍之類的怪物跳出來。而恐怖的殭屍或許就在這房子之內,據距離這裡最近的那戶人說,上一次看

本站所有小說均來源於會員自主上傳,如侵犯你的權益請聯絡我們,我們會盡快刪除。
上一章 報錯 目錄 下一頁
本站所有小說為轉載作品,所有章節均由網友上傳,轉載至本站只是為了宣傳本書讓更多讀者欣賞。
Copyright © 2025 https://www.kanshuwo.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