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在……她們說壞人不在……”
壞人不在?誰是壞人呢?難道是殺害周少龍的兇手,以及襲擊我和蓁蓁的黑色異物?管他是什麼,反正都已經來到入口,不進去查個明白,今晚恐怕也睡不著。
把喵喵扶到牆角後,我就拉起通往地下室的木門。正想獨自下去檢視時,喵喵無力的聲音便響起:“帶我下去……你找不到她們……”
雖然抱著喵喵這團棉花糖進地下室,一旦遇到危險肯定跑不了,但是不帶上她,我又不見能找到她口中所說的“她們”,而且把她一個人留在內堂也不得安全。於是,我再次抱起她嬌小且柔軟的身體,緩緩走進地下室。
內堂還有那麼一點兒光線,起碼不至於會讓我絆倒,但地下室則完全漆黑,我連懷中的是喵喵還是一團棉花糖也看不到。身上能照明的就只有打火機和手機,因為之前已經來過,知道這裡的空氣沒什麼問題,而且抱著喵喵用打火機,一不小心就會把她變成燒棉花糖了,所以我掏出了手機,並啟動了手機電筒軟體。
雖然使用了手機電筒,但手機終究是手機,照明能力十分有限,只能勉強讓我看清楚地下室的情況跟之前沒什麼區別。正當我如老鼠拉龜般,不知道該從何處尋找喵喵口中的“她們”時,她就指著牆壁上的其中一個燭臺:“那個……她們叫我拉那個……”
我抱著她走到燭臺前,本想伸手去拉燭臺,但因為抱著她,騰不出手來。她吃力地把手伸出,抓住燭臺緩緩往下拉,旁邊的牆壁突然出現“咔”一聲異響,但我用手機往牆上照又沒發現異常之處。她指著牆壁叫我進去,說“她們”在裡面。
雖然她所指的牆壁並無特別之處,但剛才聽見的應該是機關的聲音,所以我就用腳輕輕地往牆上踢,迴音很清脆,牆後面應該是空的。側著身子以肩膀頂住牆壁使勁往前推,竟然把牆推得陷進去了,用手機一照發現這面牆中間是一道旋轉門,只是建造得太過隱蔽,而且需要啟動機關才能開啟,所以之前並沒有發現。
把牆上的旋轉門頂開一道足夠讓我們進入的門縫後,便閃身進入,旋轉門隨即緩緩合上。我用手機往周圍照了一圈,發這密室的空間比外面的地下室約少一半,三面牆上各有一個雙層架子。三、四十個大小跟18.9升桶裝飲用水瓶差不多的寬口玻璃瓶放在架子上,約一半玻璃瓶是空的,另外一半則裝著紅黑色的液體,隱約中還能看見內裡浸泡著已經發白的東西。
正想仔細檢視之時,身後傳來“咔”一聲異響,我連忙再用肩膀去頂旋轉門,無論從那位置頂都頂不動,看來得找到機關才能開啟。我也不急著找機關,喵喵既然能帶我進來,應該也能帶我出去。於是,我便把她放下來,讓她挨著牆壁坐好,然後就走到其中一個架子前,仔細觀察玻璃瓶裡面的是什麼。
為圖方便,我先觀察放在架子上層的玻璃瓶,瓶底有很多類似黑芝麻的粒狀物,也許是某種昆蟲,可惜因為浸泡時間太長了,已經難以分辨。除了這些不知名的昆蟲外,瓶內還浸泡著一隻似乎是小狗的物體,因為它是背向著我的,而且已浸泡得發白,同樣也分辨不出是什麼。不過這難不倒我,只要我把玻璃瓶轉動一下,就能看見它的正面。
然而,我把玻璃瓶轉了半圈還是沒能一睹它的真面目,因為瓶內裝的液體是紅黑色的,我必須讓它靠近瓶邊才能看清楚。於是,我把臉靠近玻璃瓶,輕搖瓶身,裡面東西隨即開始搖晃。
搖了好一會兒,紅黑色的液體中出一塊拳頭大小的白色物體,我用手機一照,立刻嚇得倒退兩步。因為我看見了眼睛,看見了鼻子,看見了嘴巴,我看見的是一張臉,一張初生嬰兒的臉!!!
我後退的時候,手還按在玻璃瓶上,因此把它弄倒了,摔到地上立刻破開,濃烈的藥酒隨即瀰漫整間密室,破碎的玻璃碎片中是一具浸泡得發白的女嬰屍體。
我終於明白盧院長與陳老闆等人的交易為何不道德,因為他們所交易的是以嬰兒為原料浸製的藥酒!可是,李老闆所說的“不見得違法”又是什麼意思呢?用如此殘忍的方式殺害嬰幼兒足夠槍斃十次了!就算是用已死去的嬰屍來浸酒,以現在的法律也是嚴重的罪行。
有了這個密室裡的證據,要給盧院長的定罪是沒問題的,於是我便準備向老大彙報,讓他安排人手來取證以及拘捕盧院長。然而,我忘記了自己身處地下密室,手機一點訊號也沒有,只能當手電筒使用。
這也沒關係,走到外面撥打就好了,於是便問喵喵機關在那?連問了三次,她也沒反應,走到她身前發現她睡著,還流著口水